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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通报处理35起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事件

发布日期:2020-03-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常州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能从大局出发,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保证春节前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但仍有少数企业未能尽到保障农民工工资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部分农民工组织者为了自身利益,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在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采取非正常手段恶意讨薪,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常州建筑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3月23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苏人社发〔2015〕395号),通报处理了35起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发生在常州建设领域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事件。

对广州振中建设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和罗建春等12名注册建造师给予通报,并不得在常州行政区域内承接新工程业务,清出常州建筑市场;将江苏统一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列为重点监控企业,承接工程项目需缴纳双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常州市通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江苏东宝印染有限公司等7家建设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江苏金西建设有限公司等7家施工企业、淮安市龙城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等2家劳务作业企业由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南京港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9家劳务作业企业清出常州建筑市场,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7号公告要求,不列入常州履行告知手续劳务作业企业名录。对江苏恒邦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等3家劳务作业企业剔除常州劳务作业企业名录,不得承接新工程劳务作业。

同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对徐再春等29名农民工组织者进行通报,要求各建筑业企业谨慎使用2008年以来被通报的401名农民工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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