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副市长狄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安排,法工委解读了《条例》重点内容,市交通运输局、地铁集团等9个部门和单位补充汇报了《条例》实施情况。根据安排,执法检查组将于本月下旬开展实地检查。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推动《条例》全面深入有效实施,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持续推动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再上新台阶,为深入实施“532”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长三角交通中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常州新实践提供坚实有力的交通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