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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获省、市两级“四有一责”奖励资金100万元

发布日期:2013-11-0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1月5日获悉,根据省委组织部、农工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表彰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常财基层〔2013〕20号文件精神,新北区获“四有一责”建设先进区省级奖励资金50万元,10个先进村市级奖励资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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