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入园须知
1.幼儿入园原则是什么?
幼儿教育属非义务教育,没有固定的施教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生则以就近入园、方便家长和有利于幼教发展为原则。
2.幼儿入园有何规定?
凡具有常州市正式户口(或在本市有稳定住所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可以入园。
任何幼儿园一律不得将入园资格和是否接受本园亲子教育挂钩。
师资、园舍设备等方面符合条件且经过批准的幼儿园可以招收0-3岁婴幼儿入托。
3.幼儿园什么时候开始接受报名登记?
幼儿园在6月15日张贴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办理报名登记工作。
幼儿入园需凭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和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幼儿园报名、登记,经审核同意后,秋季开学即可入园。
4.户籍不在常州市区的幼儿如何入园?
户籍不在常州市区的幼儿,凭外来人口暂住证、婴幼儿出生证和体检卡到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幼儿园收费有什么规定?
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不得自立名目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择园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根据《关于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收费减免问题的通知》(常价费〔2002〕284号)精神,低保对象子女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及幼儿园的有关费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酌情减免。
二、小学入学须知
1.小学入学对象有何规定?
年满6周岁(200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儿童(或在本市有稳定住所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除丧失学习能力、自理能力者外,均应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登记,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小学入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市区新生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各小学的入学由其所隶属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施教区范围见各小学6月15日公布的招生通告或登录常州教育信息网查询。
3.各小学招生何时开始报名?
各小学每年7月1日至2日接受施教区适龄儿童报名登记,7月6日张榜公布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新生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学校最迟在开学前15天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监护人。
4.适龄儿童报名需带哪些材料?
适龄儿童由父母陪同并带下列材料到学校报名:本人及父母户口簿、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快乐家园》联系手册。
5.什么是合法固定住所?
“合法固定住所”指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区长期固定居住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持有本人房屋租赁证的房屋。
6.当户口所在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时怎么办?
适龄儿童的户口应与其父母的户口及合法固定居住地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其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7.适龄儿童的父母无自有的合法固定住所如何入学?
适龄儿童的父母无自有的合法固定住所,而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到施教区报名,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都没有自己的住房;二是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此类适龄儿童入学应由有关学校登记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8.孩子的户口随父母中的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户口在外区怎么办?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孩子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父母中的另一方为不在常州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孩子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所具有的产权证,且实际常住在其施教区。
9.有多套住房家庭的子女到哪里入学?
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长,父母应以一处(有产权证的)作为相对固定居住地。三人户口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产权证所在的那套住房里。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在施教区的小学报名。
10.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有何规定?
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一年前办理好二手房产权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施教区内的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在相应学校就读(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其他此类适龄儿童入学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11.新建住宅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1992年以后新建、补建的市区住宅的适龄儿童入学,需向房屋开发单位索取市教育局颁发的入园入学证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登记报名。
12.拆迁户适龄儿童到哪里入学?
拆迁户适龄儿童凭家长新住地居住证件,到新住地施教区小学入学。
如适龄学生家庭本年度因拆迁等原因尚未重新购房,或重新购房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学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13.小学班级设置和学额有何规定?
小学实行班级授课制,不分“快慢班”、“重点班”和“提高班”等。从今年起,全市小学一年级每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0人。
14.残疾孩子如何入学?
(1)盲童入学:可与苏州盲校或南京盲校联系。
(2)聋童入学:市聋人学校和武进区特殊学校负责接收全市适龄聋童学生就学。
(3)智障儿童入学:对经市级医疗机构确定有特殊教育需要的智力残疾儿童,一般直接进入学区内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并为其提供帮助。对随班就读难以适应的智力残疾儿童,进入特殊学校(班)就读。武进特殊学校和天宁光华学校分别负责接受武进区和其他各辖区内适龄智障儿童就学。
(4)肢体伤残儿童入学:凡具备独立学习能力的适龄伤残儿童,由施教区学校招收入学。
三、小学生毕业须知
1.小学毕业考核如何进行?
市区小学的应届毕业班学生都必须参加本校的小学毕业考核。考试科目的毕业考核于6月中下旬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考核当天因病或因重大事故缺考者或有考试科目成绩不达标者,可在规定时间参加一次补考。
2.小学生毕业、修业有什么规定?
学生学完小学规定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和学业水平毕业考核成绩达标、体育及格者允许毕业,发给统一的小学毕业证书;考试科目毕业考核成绩有不达标者,准予补考,补考后考试科目仍有一门不及格或体育不及格者,发给统一的小学修业证书。
3.在常就读的借读生如何参加毕业考核?
借读生原则上在借读学校参加毕业考核,领取毕业文凭。对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毕业考核的借读生,借读小学应在5月底前出具学业证明,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其监护人。
四、初中入学须知
1.今年初中招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常州市区户籍和非本市户籍但在我市借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班学生,除年满16周岁(199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受完九年义务教育者外,均按施教区相对就近直接升入公办初中校。
2.公办初中派位入学的依据是什么?
学生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学生的常住户口应与父母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是常州市区户籍,不一致的以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本市长期固定居住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
3.如何查询公办初中施教区信息?
“常州教育”网公共首页“服务中心”有“常州城区初中学区查询”栏目,可通过汉字查找和拼音查找两种方式进行查询。
4.一些特殊情况的孩子升学有什么规定?
(1)学生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但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已出国定居者;父母离异或单亲家庭,学生户口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可凭相关证明在该施教区公办初中入学。
(2)学生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可凭相关证明在该施教区公办初中入学。
(3)学生户口随父母且户口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无自有的合法固定住所,按户口从未迁移过的实际常住地的施教区公办学校入学。
(4)如学生家庭本年度因拆迁等原因未重新购房,或重新购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5)学生全家无合法固定住所,根据学生实际居住地由市教育局统一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5.哪些学生需要办理就近统配手续,怎样办理?
凡学生因家庭住址变更且又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如要求升入施教区初中者必须于6月上旬前办理就近统配手续。
由就读小学按规定日期携带学生家长申请和学生随父母户口簿及实际固定住房等证件统一到市教育局基教处办理相关手续。
6.哪些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报考特长生的对象和报考程序如何?
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外国语学校、正衡初中、二十四中、实验初中、北郊中学初中部、田家炳中学分校、同济中学、北环中学、翠竹中学、花园中学、清潭中学、丽华中学、朝阳中学、兰陵中学、勤业中学、市北实验中学共16所学校招收特长生。特招项目有: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舞蹈、健美操、艺体、书画、器乐、羽毛球、棋类等。
报考艺体特招项目的对象是:常州市区户口、具有相关特长、年龄符合要求、走读方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艺体特招的程序为:有报考特招项目意向的学生必须由家长填写《特长生报名表》,(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于6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直接到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工作站(地址: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周颂恩;联系电话:85681360。
特长生的专项测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处会同招生学校共同实施,学校根据测试的结果,按计划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名单报经市教育局基教处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7.有常州市区户籍但在外地小学借读,如果要回常州升学怎么办?
必须在6月份每周三下午统一到常州市解放路小学办理填表登记手续。办理时应携带下列材料:随父母户口簿、住房证件、一张两寸登记照和在读小学出具的学业证明。
8.今年初中招生,学校有重点班吗?
我市明确规定各初中校不分“快慢班”、“重点班”和“提高班”等,也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进校费”、“分班费”。
9.民办初中如何招生?
民办初中按照“免试入学、自主招生”的原则自主决定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10.民办初中招生为什么采取免试入学的方式?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0〕2号)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或测试”。为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减轻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促进学生更加生动活泼地发展,民办初中招生采取学校“免试入学、自主招生”的方式。
11.民办初中招生名额如何分配?
各民办初中招收的艺体特长生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其余名额(招生计划的95%)根据各报名单位实际报名人数,按同一比例分配。这个“比例”即:某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数的95%与该民办初中报名总人数的比。如,某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的95%为500人,填报该民办初中的总人数是2000人,那么该民办初中的分配比例就是1∶4。该民办初中就按1∶4的比例,根据各报名单位实际填报该校的总人数,测算出该报名单位的分配名额。
“报名单位”是指:天宁、钟楼、新北、戚墅堰4区和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以各小学为报名单位,其他地区报名学生合计为一个报名单位。
12.为什么要设立5%的艺体等特长生招生比例?艺体等特长生如何报名和录取?
招收艺体等特长生,主要是基于招生学校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设立艺体等特长生5%的招生比例,主要是考虑到艺体等特长生生源分布的不确定性以及和其他学生录取标准的不一致性。
根据各民办初中网上公示的艺体等特长生招生办法,学生直接到民办初中报名。艺体等特长生的专业水平测试在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监督指导下,由各民办初中组织实施。
13.民办初中招生为什么要按照同一比例分配名额?
按同一比例分配招生计划,既考虑校际间的平衡,体现公平公正,又有利于缓解小学的“择校热”,促进小学更好地落实就近入学政策,从而促进各小学优质均衡发展。
14.民办初中招生名额分配与报名人数直接相关,如何确保正常的报名秩序?
首先,教育行政部门倡导按施教区就近入学。填报民办初中,必须以家长和学生自愿为前提,同时家长还必须充分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填报。为维护民办初中招生的正常秩序,凡自愿报名并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入学资格。
其次,各小学要大力倡导,积极做好学生就近入学的宣传工作,不得鼓动学生报考民办初中。在招生过程中,对能认真做好就近入学宣传工作,择校人数与往年相比有明显下降的学校,将给予表扬。对鼓动学生报考民办初中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三,目前我市学生学籍已采用电子化管理,民办初中招生报名也将采用电子化报名,学生的报名信息在某所学校一旦确认,其报名的通道便自动关闭。因此,完全可以从技术上杜绝多头报名现象的发生。
15.民办初中招生的程序是怎样的?
民办初中招生程序分四步:
第一,公布方案。5月下旬,各民办初中统一在各校园网上公布自主招生方案(含艺体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二,自主报名。6月初,家长对照条件自愿报名并准备相关材料。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生可在全市范围内填报任何一所民办初中。有报考民办初中意愿的学生每人限报一所民办学校,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三,信息审核。各小学逐一审核家长填写的信息,核准后统一填写《学生信息汇总表》,并将汇总后的有关信息在校内公示。
第四,初中录取。各民办初中根据录取办法,按分配名额,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确定后在各民办初中校园网上公示。
16.如何确保民办初中“免试入学、自主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一,招生过程中,当某民办初中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则该民办初中采取等额录取的办法;多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则以小学为单位,根据学生素质报告单提供的信息,按德智体发展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学生素质报告单中德智体等各项等第,是根据全市统一的标准评定的。虽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同小学之间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但对同一所小学来说,这个标准却是相同的。另外,名额分配到小学,选拔也在同一所小学进行,与其他小学没有竞争。
第三,各民办初中招生在录取过程中,均要成立由学校行政、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成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的各项工作;同时成立由学校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纪检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
第四,各民办初中的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学生名单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各自校园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及舆论的监督。
第五,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均成立民办初中招生纪检监督小组。在民办初中招生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可向市民办初中招生纪检监督小组举报(举报电话为:85681366)。一经查实,将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五、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知
1.我市如何保障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省市关于保障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政策,增进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公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适龄流动儿童在常州能有书读,并能读好书。
第一,以公办学校吸纳为主。我市充分挖掘,并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办学校现有资源,不断加大公办学校吸纳流动儿童的力度。2010年,全市流动儿童在公办学校就读人数达96765人,公办吸纳比例达85.17%,其中,初中生100%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第二,以少量民办外来工子弟小学吸纳为补充。在目前我市公办学校没有能力全吸纳的情况下,我们加大对现有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管理、整治与扶持的力度,提升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办学水平。今年,我们进一步规范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外来工子弟小学的招生工作,明确规定招生对象只能是各民办小学所在区域内有相对稳定住所且符合入学年龄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不得跨区域招生。
第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均设立接待站,负责协调解决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凡符合相关就读条件的,根据实际居住地,以“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学校就读。
第四,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任何单位和学校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如家长遇到单位和学校乱收费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常州市教育局监察室举报电话:85681366,常州市教育督导举报电话:85681370。
2.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常州就读小学有什么规定?
凡年满六周岁(200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需在暂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向居住地附近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由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
3.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的主要材料有:一是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二是父母在我市居住不少于一年的暂住证;三是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四是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
4. 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收费有什么规定?
进入我市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
5.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中途转到常州学校就读,需要哪些手续?
因各种原因,拟转到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须经暂住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同意,有学额才能办理转学手续。学期中途不得随意转学(一般寒、暑假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根据相关规定,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予转学。
办理转学(借读)程序如下:
(1)家长持本人及儿童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向暂住地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入就读申请;
(2)获得批准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原就读学校开出“转学(借读)证明”,学生家长凭“转学(借读)”证明和相关材料直接到同意接收的学校,办理转入(借读)手续。
6.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常州就读小学,毕业后还可以在本市继续就读初中吗?
凡我市小学毕业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均按相对就近的原则为其安排一所公办初中就读。
7. 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外地就读小学,毕业后随父母来常州就读初中,怎么办?
因各种因素需在我市借读初中的学生,其父母可持相关证件,到暂住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有关规定且学校有学额吸纳可办理入学手续。
8.民办外来工子弟小学怎样招生?
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外来工子弟小学招生工作应在负责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指导下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对象是各民办小学所在区域内有相对稳定住所且符合入学年龄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也不得跨区域招生。
9.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毕业生如何升学?
为确保公办初中教育质量,我市严禁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招收初中生。凡符合相关规定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一律由我市公办初中提供学位。
10.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常州就读初中,能否参加常州的中考?
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常州就读初中,可以报名参加我市中考,也可以在常州继续就读高中。但要特别提醒的是,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考考生不能跨省报考”的规定,如果学生户籍在江苏省外,该学生不能在我市参加高考,需回户籍所在地省(市、自治区)参加普通高考。如果学生的户籍是在江苏省其他市,并具有常州市中学的学籍,那么学生可以向就读学校提出在我市借考的申请,经市招生办同意后可以在我市参加高考。
注:本“入学指南”所指常州市区不包括武进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