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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2-12-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切实我市加强地名工作,进一步推进地名管理规范化,加快建立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于2012年11月20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个政策性文件出台,为实现我市地名标准化提供了行动指南,必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地名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地名管理不断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为避免建设单位申报和使用地名不规范、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有必要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这次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意见》,是一个促进我市地名工作发展的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地名事业的高度重视,这对进一步提高我市地名管理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六部分十六条。《意见》力求体现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先进城市做法,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科学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形成,符合我市城镇地名管理工作的时代特征和发展要求。主要内容有: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意见》指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个率先”,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需求为中心,以提高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为目的,加快推进地名管理法制化和科学化进程,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相适应的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规范管理的地名管理体系,提升城市品位,充分发挥地名管理在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部分是地名管理的范围和重点。共分二条:一是明确了人文和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包括的范围;二是提出了地名管理工作重点是做好新老城区的道路、居民住宅区和桥梁等名称命名更名的申报、重大地名命名更名的论证、公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老地名保护,以及地名规划和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等。

    第三部分是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共分三条:一是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审批权限;二是申报程序;三是所需报送材料。

    第四部分是地名命名更名原则。共分二条:一是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主权、领土完整、国家尊严和民族团结;二是地名应保持相对稳定,地名更名应慎重。

    第五部分是健全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共分五条:一是地名规范;二是地名规划;三是地名标志;四是历史地名保护;五是数字地名。

    第六部分是加强对地名工作的领导。共分三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管、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司其职,合力做好地名工作;三是加大保障力度,解决地名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问题,加大资金投入。

    《意见》的出台,突出了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和对地名工作领导,注重统筹规划,强化政策保障,提升管理水平,推进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化步伐,对我市地名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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