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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2-03-0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2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展开了《常州市市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社会各界对市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细则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工作得到了公众的积极响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相关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对以下合理意见予以采纳:

网友建议:《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七条要求:“住宅小区宜采用人车分流,除访客和特殊车辆外一般不宜设置地面机动车位”,针对此条规定建议根据住宅小区的定位属性做相应的要求,对于乡镇区域的住宅小区建议考虑设置一部分比例的地面停车位。第二十八条要求:“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库应布置于本栋地下室”,此条规定会出现小区内部非机动车库数量增加,地面坡道增加,对小区的景观品质产生较大影响,且类似于叠拼业态的住宅楼栋停车数量较少,单独设置车库较浪费,因此建议可按照合理控制非机动车库与住户楼栋的距离要求执行;关于此条中关于“非机动车库应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进行设计”的要求,考虑到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安全,建议改为按照一定比例的电动自行车设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纳情况:同意采纳。

同时,对于公众提出的其他问题和建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均给予回复。在此感谢广大群众对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渠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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