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vi >> 区县信息 >> 正文

新北区:被认定为江苏省“四有一责”建设先进区

发布日期:2013-07-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7月19日获悉,省委组织部、农工办、经信委、财政厅和农委联合发文表彰了一批村级“四有一责”先进典型,常州高新区经市复查、省抽检,率先达到2015年目标任务,被认定为“江苏省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先进县(市、区)”,全省共17家。常州高新区“四有一责——建设先进适用信息网络”全面通过省级2015年标准验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