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7月23日下午10:00
发布地点: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新闻发布
发布人员:许 峥 常州市民政局局长
徐克禹 常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
主 持 人:戴胡爽 常州市新闻办副主任
新闻发布会主席台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
戴胡爽 常州市新闻办副主任
【戴胡爽】: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介绍今天到场的嘉宾,他们是常州市民政局局长许峥女士,常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徐克禹先生。有请许峥局长做新闻发布。
许 峥 常州市民政局局长
【许 峥】: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感谢大家的光临!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常州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面,我代表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我市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通报:
一、推动社区“减负增效”的背景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市围绕和谐社区建设目标,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基层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社区承担的公共服务和行政事务工作日益增多,特别是当前面向社区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创建评比和工作台账等过多过滥,严重影响社区服务功能的发挥。推动社区“减负增效”,让社区回归服务自治本位,成为新形势下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第一,推动社区“减负增效”,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回应群众期盼,体现即知即改的根本要求。多年来,基层、社区对社区负担重问题一直反映强烈,每年两会期间,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相关建议、提案。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委常委会共征集到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755条,其中涉及社区负担重问题的就有14条。这次,市委、市政府痛下决心要解决这个问题,已经把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列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七大整改专项行动之一。
第二,推动社区“减负增效”,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要“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就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之间的职责边界和工作关系,充分释放社区自治组织活力,开展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治理实践。
第三,推动社区“减负增效”,是夯实基层基础,推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必然选择。切实减轻社区负担,让社区回归服务本位,一方面通过契约化管理的方式,在充分协商基础上委托社区承接政府公共服务事项,另一方面社区根据居民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有利于进一步融洽社区关系、维护基层和谐,也有利于全市上下集中精神、凝心聚力,推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二、社区“减负增效”的主要内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把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群众效能、加强社区治理的重要突破口,攻坚克难、强势推进,阎立书记多次批示、费高云市长数次提出具体要求,市人大、市政协积极调研,建言献策,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用时半年多时间,研究制订了“1+7”个文件,即1个社区减负文件和7个社区增效的配套文件,在制约社区发展的体制机制、资金保障、队伍发展、管理方式等方面有了重大突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8个文件的要点分别是:
1、《关于推动城乡社区“减负增效”的实施意见》
社区减负工作,重点是对导致社区负担过重的组织机构、活动阵地、工作任务与指标、创建达标评比、信息系统、台账任务、盖章项目、工作考核等8大类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经统计,目前社区建立的组织机构37个,活动阵地27个,工作任务与指标项目101项,创建达标评比71项,网站及信息系统27个,台账资料109套,盖章证明项目80项。《实施意见》中列出了社区准入事项的负面清单。共取消组织机构21个,减幅57%;取消各类阵地23个,减幅85%;取消工作任务和指标项目23项,减幅23%;优化整合市级部门延伸到社区的业务信息系统12个,整合率44%;取消盖章证明项目60项,减幅75%。同时取消所有市级纸质台账,对社区的考核检查一律查阅电子台账;取消所有市级创建达标评比项目,只开展综合性的“常州市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创建;原则上市级部门不直接对社区进行工作考核,重点督查及抽查等也不允许多头、重复进行。
今后,市级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和有关单位,凡是需要将组织机构、工作任务、指标项目、创建评比、考核检查等延伸到社区的,均实行准入制度,未经准入的事项一律不得进入社区。社区事务准入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基本条件方面,交由社区承接或协助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项,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赋予社区相应的工作职权,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二是准入流程方面,由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对申请内容、依据等进行会商和审核,并统一登记,对外公布,对涉及社区的重点准入项目,通过召开社区代表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予以审核确认。对未经审核批准要求进入的事项,社区有权拒绝。三是组织实施方面,由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社区准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清理规范,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监督准入制度执行情况。
2、《关于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该文件主要解决提高区域党建工作水平、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组织保障等问题。重点提出建设服务网络,2014年底,全市城乡社区党组织网格化服务要实现全覆盖;加强队伍建设,拓展书记发展空间,适当增加推选优秀书记担任“两代表一委员”比例,从市、辖市(区)、街道(镇)机关及其事业单位拿出一定的科级职位,面向优秀书记进行公开选调或公开招聘;丰富服务平台,不断深化、细化党员(党代表)工作室、各类统筹共建活动等载体,并对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参加义工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党员义工365”活动取得实效。
3、《关于在全市推行“政社互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
该文件主要解决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基层群众自治的问题。核心是厘清基层政府和居(村)委会的权责边界,促进社区(村)依法履职。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尽快出台购买社会服务目录,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财政补贴、福彩公益基金支持和社会资金资助的多元化投入格局。“政社互动”工作今年要在全市50%的街道(镇)推开,2016年实现全覆盖。
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
该文件主要解决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平台、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推动政社关系改革、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水平等问题。重点明确市级建立社会组织发展资金,2014年市级财政安排300万元,今后逐步增加,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基地建设、项目培育、人员培训、公益创投等。
5、《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该文件主要解决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度不高、体制机制不完善、人才总量不足、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重点提出把市区户籍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培训及考试,纳入人社系统技能培训体系,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给予培训补贴;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正式在编人员,按国家、省文件规定享受相应职级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
6、《常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
该文件主要解决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水平等问题。重点提出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经费从2014年起按常住户数计算,标准为每千户3万元;鼓励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到2017年,45周岁以下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原则上均需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自然增长机制,人均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
7、《常州市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用房建设管理的意见》
该文件主要解决部分社区服务用房面积不足、功能不全、新建住宅小区不按规定建设社区用房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发改、规划、建设、民政等部门及辖市区、街道(镇)在社区用房的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和后续管理等方面的职责。着重强调,应将社区用房建设纳入城市规划,民政部门参与社区用房的布局规划编制和标准制订;社区用房规划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征求民政部门意见;项目竣工后,民政部门对社区用房配置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没有按照规定配置或配置不到位的责令整改。
8、《常州市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创建考评办法(试行)》
该文件重点明确了“常州市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创建考评范围、办法及保障措施等。提出全市每年评选100个“常州市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由各辖市、区依据《常州市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创建考评指导标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辖区内的社区(村)进行考评,结果报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统一命名表彰。同时明确,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依据《“社区建设先进地区”考核任务分解表》,对辖市、区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每年评选3个“社区建设先进地区”。
三、推动社区“减负增效”的保障措施
1、会议推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明天下午将在常州大剧院召开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对社区“减负增效”等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这是时隔十年我市召开的最重要的社区建设大型会议。会议开到全市城乡社区书记,规模近1300人。届时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将出席大会,阎立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同时,大会还将出台和汇编一系列社区建设方面的文件。
2、抓好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把为社区减负增效、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各负其责,切实优化社区建设发展环境。各辖市、区根据本实施意见的精神,抓紧清理本级导致社区负担过重的各类事项,建立本级准入制度以及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创建考评的具体实施细则,重点抓好街道(镇)的贯彻落实。
3、严格监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对社区减负增效及准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未落实文件要求的部门,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对各部门进入社区的工作开展监督评议,重点以指导工作、服务基层、改进作风、群众满意为标准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计入市级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市委将适时召开社区“减负增效”督查会、总结会,强力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确保不回潮、不反弹、不走样。
最后,再次感谢并真诚希望各位记者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谢谢大家!
【戴胡爽】:有请记者朋友提问!
常州电视台记者提问
【常州电视台】:
社区“减负”,取消了所有市级创建达标评比活动,今后,全市只开展综合性的常州市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创建,我们的综合考核具体将如何操作?
徐克禹 常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
【徐克禹】:
为推动全市综合性的常州市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创建工作,我们配套制定了《常州市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创建考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评办法》),该办法是在立足我市社区实际,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充分借鉴外市好的做法基础上形成的。具体操作程序包括五个方面:
1、开展定额考评。全市每年评选100个“常州市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名额分配依据辖市、区城乡社区数占全市比例进行确定。
2、实行分级考评。在考评的组织实施上,各辖市、区依据《常州市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创建考评指导标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辖区内的社区(村)进行考评,并根据分配名额数,确定本地区的“常州市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入围名单;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依据《“社区建设先进地区”考核任务分解表》,对辖市、区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每年评选3个“社区建设先进地区”。
3、突出群众考评。为引导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社区管理服务,《考评办法》在《“常州市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创建考评指导标准》的分值设置中,提出按照居民群众满意度、部门评价各占50%的比例进行考评,突出了群众评价的主体地位。
4、多元方式测评。创建考核通过看现场、座谈了解、走访居(村)民、平时掌握情况、查看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电子台账、问卷调查、部门街镇评价等方式进行测评,突出了考评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5、进行表彰奖励。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对辖市、区上报的“常州市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入围名单进行审核确认、统一命名表彰;“社区建设先进地区”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
常州日报记者提问
【常州日报】:
市级部门延伸到社区的业务信息系统要优化集成到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上来,社区的台账今后也全面电子化,请问,该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能否满足这样的要求?目前进展如何?
【徐克禹】:
我市社区信息化建设在全省起步较早,始于2006年。2011年,我市被省经信委、民政厅确定为“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试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列入常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社区管理和民生服务信息化为重点的数字社区工程”、常州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常州市重点工程等,城乡社区100%采用电子台账还被列入今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三年来,通过各方努力,我市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已初步建成,并被省经信委命名为2013年全省重大信息化示范工程。我们有信心、有能力、也必须建设好这个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切实提升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效能,更好更快地服务广大居民群众。
目前,我市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已经基本建成,该平台以电子政务外网、云计算中心为技术支撑,以便民、政务综合服务管理为核心内容,功能服务半径横向到边——涵盖城乡社区所涉及的各业务条线,纵向到底——覆盖市、辖市区、镇(街道)、社区(村)和居民。通过该平台的建设,实现了“五个全覆盖”,即服务终端、服务部门、服务业务、服务对象、服务考核全覆盖;做到了“五个整合”,即硬件资源整合、网络资源整合、系统资源整合、社工资源整合、社区业务整合。
目前,该平台累计完成培训30余场3500多人次,开通账户5599多个,采集各类信息1200多万条,网站点击率达1000多万次。
一是网络全面开通。全市900多家城乡社区开通了电子政务外网,本季度将实现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网络覆盖率100%、平台应用率100%的目标。
二是硬件提档升级。目前平台已迁移到市云计算中心,并在市信息中心原有的硬件设备上做好了数据和系统备份及灾难性恢复操作准备。
三是软件开发完成。目前,平台建成了覆盖1001个城乡社区的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内部工作平台,完成了常州市网上社区、网上村委会、村居廉线、民主法治示范等外部网站集群建设,集成了7个辖市区的三资监管系统,实现了城乡社区内部工作平台与网站集群的数据同步,形成城乡社区一前台一后台的工作模式,系统整体运行稳定顺畅。
四是数据共享对接。截至目前,平台已与19个社区建设成员单位进行了50多次业务对接,通过三类模式进行数据共享对接:系统对接模式——在城乡社区已存在业务系统的综治办、民政(老龄)、人社、计生委、残联等部门,进行数据接口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互通;新增部门功能模块模式——纪委、组织部、农工办、档案局、司法局等部门在社区有业务但没有系统,由部门提出建设需求,平台上集成增加功能模块,部门不再单独建设;数据导入模式——妇联、总工会、教育局、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在城乡社区有电子表格数据,平台提供数据导入接口,进行数据交换共享互通。
新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日报】:推动社区“增效”的举措中,提到要在全市推行“政社互动”,请问“政社互动”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许 峥】:
推行“政社互动”,主要是要理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构建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机制,努力实现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活力增强、居民群众广泛受益等多方共赢。
推行“政社互动”主要任务分三步:
第一步,明晰权责边界。基层政府和村(居)委会作为“政社互动”主要责任主体,按照政府部门行政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不得随意转嫁给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必须依法积极协助基层政府开展工作的要求,编制《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目录,进一步明晰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科学界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职事项,推动基层政府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政府委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工作的事项,切实减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行政负担。
第二步,实行依法履职。签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协议书》,明确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内容要求、政府需要提供的业务指导、经费保障和双方违约责任,实行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职。
第三步,开展双向评估。建立健全基层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估小组,对双方履职履约的情况实行年度评估。由第三方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对双方履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目前,我市在7个镇、街道正进行试点,下半年在50%的镇(街道)推开,2016年全市镇(街道)将实现“政社互动”100%覆盖。
【戴胡爽】: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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