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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受到市安委办高度肯定

发布日期:2021-05-1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监督,日前,市安委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别听取新一轮机制改革挂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汇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围绕四个方面,就2020年以来认真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党政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相关情况作专题汇报。

一是加强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配备。根据“三定方案”规定,2020年3月,局安全保卫处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牌子,为切实保障职责履行,在行政编制紧张情况下,配备3名公务员,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同时,积极联合市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协同配合工作机制。二是有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关制度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局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安全职责。三是切实履行市级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横向上,形成市行政中心内机关单位+市行政中心外17家机关单位的“1+1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模式;纵向上,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对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四是建立安全生产定期分析研究机制。局党组每季度部署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落实有关问题和具体措施。组织召开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市安委办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到位,制度完善、机制健全、台账资料详实。同时,坚定瞄准“争当全国机关事务改革创新排头兵”目标,率先制定《市级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和评价细则,在安全生产工作领域创造多个全省“第一”“唯一”,工作扎实有效。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围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五个一’建设”目标,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安全生产“一体化”服务保障机制,为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党政机关安全有序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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