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常州市首家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金坛市朱林镇正式成立。
据悉,朱林镇依托现有的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大楼,挂牌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一体化”管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问题的运作模式,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专兼职调解员等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法律服务事项。
朱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具备窗口、调解、指导、协调等职能,突出为弱势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为社会公众提供基础规范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在一楼大厅设专人值班,工作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及服务人员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前来办理法律事项的群众足不出楼,便可享受到贴心、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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