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12月8日上午9:30
发布地点:市行政中心(迎桂厅)
发布主题:2022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新闻通气会
发布人员:堵小东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晓晖 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 伟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处长
主 持 人:孙南
发布会现场
主持人 孙南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是“2022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新闻通气会”,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市生态环境局堵小东副局长、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张晓晖局长和大气环境处张伟处长向大家发布相关情况并接受提问。首先,请堵小东副局长通报2022年常州市环境执法情况。
堵小东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堵小东】
谢谢主持人!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时节不居,岁月如流。2022年即将进入尾声,很高兴和大家见面交流,首先非常感谢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生态环境工作的大力宣传!
2022年是极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对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上的生态环境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常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满意度。
下面,我就今年生态环境大气和执法工作做简要通报。
一、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坚强执法保障大气质量切实改善
“看似平常实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今年以来,气象不利、疫情反复、经济下行“三压齐增”“三难碰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面临巨大考验,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始终保持昂扬的状态、团结的精神、实干的作风,坚持开展高质量生态环境执法,坚决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执法方面,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抗疫情、战雨雪、斗酷暑,微克必争,寸土不让,以执法大练兵、中央环保督察等工作为主线,先后开展了太湖安全度夏、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三打”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深化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强化非现场执法,推动重点时段空气保障、夏季臭氧管控、信访调处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今年以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4万人次,检查1.7万厂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6960个,问题发现率41%;下达处罚决定书1278件,办理了一大批大案要案。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推进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大气环境治理方面,全体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夙兴夜寐、宵衣旰食,在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下,紧紧围绕“盯大户、查高值、强执法、抓联动、促整改”的总方针,通过污染物的持续减排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的扎实改善。一年以来,大家都能切实感受到,常州的“水晶天”更多了,空气更清新了,环境更优美了。从数据上来看,1-10月,我市大气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6;截至11月30日,我市PM2.5、二氧化氮、臭氧浓度分别下降7.1%、27.8%、1.1%,改善幅度均位居全省前列,累计PM2.5平均浓度为有监测以来最好数据。
二、凝心聚力、善作善成,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我们每日更新报告全市各板块、各站点数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每周会同大气技术专班召开周会商,回顾上周情况,预测下周动态,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每旬通报“后进”站点和各乡镇站点降尘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大气达标情况,通报达标形势。强化协同治理,积极协调市公安、住建、交通、城管、气象等主要部门等做好各类扬尘源、移动源管控,道路保洁作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持续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1.紧盯重点工程,推进产业绿色发展。今年以来,我市紧扣污染物排放总量过大这个“牛鼻子”问题,按照已排定的时间表推进重点工程落地。完成戚墅堰电厂1、2号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中天钢铁南区180㎡烧结机SCR改造、国能发电(常州)公司精准喷氨和全负荷脱硝改造、金峰水泥SCR改造等重点项目。
2.优化交通结构,深挖移动源减排潜力。已淘汰4528辆国三以下排放柴油货车,超额完成4500辆的年度目标。推广新能源车13000多辆,超额完成10000辆的年度推广任务。强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在重点企业、重要道路、物流园区等车辆密集地段,会同公安等部门持续组织开展车辆尾气抽查,截至11月底共开展检查车辆逾万辆。
3.聚焦裸土扬尘,提升扬尘管理水平。一是今年4月、9月,市攻坚办、市大气办连续两次联合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深化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成立3个专项工作组,每日开展督查检查,直插现场,直指问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的工地,坚决采取曝光、处罚、扣分、停工等措施。二是贯彻落实全省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暨封闭式料仓建设现场会精神,市大气办召集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局相关负责同志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我市重点港口码头开展相关工作。三是持续开展降尘考核。每月对全市66个镇/街道园区实施降尘考核排名,严格督促相关地区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今年全市降尘考核指标大幅下降。
4.深化协同减排,切实降低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水平。初步完成我市44个集群、1028家企业的整治提升,重点开展武进玻璃钢集群、经开区石塑地板、钟楼区照明灯具集群和新北区孟河镇汽摩配等集群整治。推动清洁原料源头替代,对照《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要求,完成182家重点企业的清洁原料源头替代,9家钢结构和375家包装印刷企业清洁原料替代。积极推进190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全部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
5.强化科技支撑,做好污染过程预测分析。一是持续开展热点网格精准溯源,在全市国省控站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利用布设的217台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组成的重点区域热点网格监测系统,对污染过程实时监控,对高值区域精准锁定,累计溯源发现各类污染问题1000余起,有效服务了全市污染过程溯源分析,站点周边微环境得到显著提升。二是协同站点专班排查、激光雷达扫描等技术手段,持续开展走航监测和无人机飞航。全年累计走航里程达14000余公里,累计发现各类VOCs高值点位2000余个;开展无人机飞航近千余次,发现高值区域、路段300余处。三是积极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以下称部规划院)、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技术团队开展合作,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力量的提升。在与部规划院战略合作协议的框架下,深化包括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在内的各项工作的合作。四是与气象部门深入开展合作,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今年已成功实施作业17次。
6.强化重点区域帮扶,推进重点区域微环境整治。各地围绕重点区域内的主次干道、小街巷道等道路强化开展洒水措施,在湿度允许情况下,早8点至晚8点实施不间断作业;加强易堵路段的机动车疏导。针对“安家”“武进监测站”“武进经发区”等达标形势严峻的站点,针对在全省排名靠后、完成目标困难、异常情况频发的国省控站点,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帮扶。集中优势资源、专家团队到重点区域,实现大气治理攻坚的精准突破。目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的驻点专家已在常州开展工作,并对天宁、经开等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帮扶,对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逐个爆破。此外,市大气办将联合省厅第二专员办、驻市中心常态化督查洒水雾炮情况和站点微环境整治情况,督查城市保洁水平,督促各地持续优化站点周边道路机械化冲洗频次和作业范围,做到无积尘、见本色。
三、服务大局、专项执法,全力以赴助推环境质量改善
围绕水、气、固废等环境要素,常州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组建“党员突击队”,开展“雷霆行动”,试行“四班三运转”,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落实“立足自身、全员练兵”要求,冲锋在前,以“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7-8月酷暑期间,许多年轻党员带头,用“走航+执法”不停歇的方式每天在重点区域开展5小时以上的走航监测,发现污染第一时间快速响应,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有效倒逼企业规范管理。
1.扎实推进流域水陆协同专项执法。持续开展打击废水偷排直排、排污许可等专项执法检查,全力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筛选出需整治的问题排污口909个,细化“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已完成整治655个;全市确定的11个排污口示范工程,已完成8个。
2.深入推进大气污染协同专项执法。以“雷霆行动”“夏秋季秸秆禁烧巡查”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广泛运用卫星遥感、热点网格、走航监测等“海陆空”“天地人”一体化新技术,始终保持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3.稳步推进固废污染防治源头管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固危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力推进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不间断开展疫情防控医疗废物专项检查,与卫生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加大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的环境监管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702人次,检查疫情防控重点单位2197家次,做到医疗废物废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4.坚决聚焦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对全市环境信访进行全面梳理,对群众反响强烈的重点信访实施红、黄、蓝三色管理。分级管理、集中化解,积极沟通群众,通过阶段性攻坚化解信访矛盾。今年以来全市越级信访总量下降23.1%,突出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央督信访件整改办结率目前达到了88.7%,省内排名位居前列。联合市金融局开展以“党建引领资本赋能”为主题的培训,为全市30余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和近千名企业负责人答疑解惑,“企业环保接待日”为全市210家外资企业宣讲法律法规政策,多措并举服务企业。解决了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难题,蹚出了一条符合江苏实情、常州样板的执法新道路,迈开了统合嵌入一体化推进的执法新步伐,创新出一套多元化智能化的执法新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生态环境系统将自觉运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履职尽责,砥砺担当作为,不断推动生态环境大气与执法工作取得新进步,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贡献,书写生态环境改善提升的常州答卷。
【主持人】
谢谢堵小东副局长的介绍!现在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张晓晖局长发布2022年度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张晓晖 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晓晖】
常州市生态环境系统严格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因子执法检查,先后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办理了一批新型案件。为加强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整理了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的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一、常州安兰克机械有限公司未建立挥发性有机物使用台账案
案情简介:2022年6月17日,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建有一间喷漆房,生产过程中使用水性漆为原料,未建立记录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台账。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8月19日对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典型意义:细节决定成败,企业在环境管理过程中,要关注每一个细节。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台账管理制度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判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是否正常,而且有助于环保部门的监管,便于判断企业所用原材料和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效预防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江苏飞马催化剂有限公司无证排污案
案情简介:2022年1月20日,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南侧回车车间内回转窑正在运行,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废气通过排放口排放,该单位未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17日对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典型意义:排污许可证制度是环境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应当高度重视。本案涉案企业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投入生产并排放污染物,是典型的无证排污案例,反映出部分排污单位对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仍不够重视、治污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排污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到管理全过程、各环节。
三、常州大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案
案情简介:2022年4月22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控平台接收到报警信息,该单位废气在线数据中二氧化硫小时均值超过国家标准。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调阅平台数据资料,发现为防止自动监控数据连续报警,该单位工作人员擅自将烟气自动监控设备采样管拔出,干扰采样。此外,厂方和运维人员串通,对在线监控平台作虚假标记并出具虚假的在线异常数据说明。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目前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典型意义:确保自动监控数据如实上传,是企业和第三方运维单位的法定义务。排污单位应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运维单位应切实担起责任,严守底线,严格按规范开展运维工作,不可敷衍应付,甚至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四、常州市亿尊纺织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噪声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2022年6月5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该单位牛仔布纺织项目正在生产,剑杆织机织造时有明显噪声产生。环境监测人员现场对该单位北厂界进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该单位北厂界昼间环境噪声超标。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6月6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月2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典型意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让噪声环境违法行为承受的惩处更加严厉,最直观的不仅要责任主体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还要同时受到罚款、查封扣押和按日计罚等处罚。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6月5日《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首日“夜鹰护考”专项执法行动中,查获该案。
五、常州市翌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10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开展大气走航巡查时发现,礼嘉镇何墅路附近VOC异常高值,执法人员立即对周边区域开展排查,发现常州市翌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台注塑机正在生产,塑料制品项目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和光催化氧化装置未在运行。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5月17日对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本案相关责任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典型意义:该案通过走航巡查方式,精准获取违法线索,经过仔细排查发现隐蔽生产的违法企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非现场监管,提高执法效能,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六、常州亚邦化学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案
案情简介:2022年9月10日,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危废焚烧炉正在运行,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分析仪显示颗粒物浓度保持在20mg/m³左右。经调查查明,该单位运维人员将工况机中颗粒物浓度下限和上限修正参数进行了修改;因采样管路漏气严重,分析仪无法正常采样,且流速仪损坏,运维人员将流速范围设定为5.2—9 m³/s,并将模拟含氧量维持在正常生产时的11%以下,导致上传数据严重失真。该单位涉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行为,涉嫌“严重污染环境”,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进行进一步侦查。
典型意义:自动监测设备是环境监管部门的“千里眼”。对在线监测数据进行篡改、伪造,不仅导致在线监控平台获得的监控数据失实,而且是违法犯罪行为,作案者和帮凶将受到刑事处罚。
七、常州市高振塑胶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2022年5月19日、5月20日,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化冷却废水通过硫化池下方的铁管排向厂区北面车间外厂内水塘。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5月26日对该单位实施查封,于2022年7月14日下达处罚决定书,并将本案相关责任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同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由于该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已无法足额缴纳全部生态损害赔偿费用,试行以生态公益岗位劳务代偿生态损害赔偿金,该案件成为全省首例生态公益劳务代偿案件。
典型意义:该案件结合当前新形势、新情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后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有益尝试,从制度层面探索出一条符合实际的生态修复之路,通过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切实做到严守生态红线、不破生态底线,发挥了遏制不法行为与预防警示教育的双重作用。
八、常州金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2022年4月13日,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该单位环评和审批意见明确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利用无人机发现该单位通过泵用软管把沉淀池里的废水打入厂区内雨水管道。经检测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值不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实施查封,于2022年7月1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制生产1个月,并将本案相关责任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典型意义:执法人员采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快速锁定违法行为,有效提高执法效能,让执法工作更加灵活化、更加机动化、更加精准化。处罚的同时协助指导当事人积极整改,当事人主动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九、常州市佳盛加油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案情简介:2022年5月6日,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两把加油枪油气回收装置气液比不符合GB 20952-202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的规定。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5月20日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于2022年8月1日下达处罚决定书。
典型意义:加油加气站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是该行业在提供生产和服务活动时应当遵守的法定要求。企业应进一步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管理,在保障日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确保油气回收装置的正常运行,防止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无组织排放。
十、江苏万隆特种货柜有限公司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2022年6月17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喷漆、烘干工段正在生产,配套建有1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旋流板塔+干式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其中有一路废气从主管道接入旁路管道,旁路经过的活性炭过滤箱未装填活性炭,也未安装过滤棉的吸附设施,废气经屋顶排气管直接外排。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的产污设备予以查封,2022年6月30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于2022年9月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本案相关责任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典型意义:本案是典型的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件,涉案企业被依法惩办,警示排污者不要有侥幸心理,应进一步树牢守法红线思维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主持人】
现在请记者朋友提问。
常州电视台记者提问
【常州电视台】
我是常州电视台媒体记者,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有哪些情形?企业要如何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谢谢。
【张晓辉】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主要包含七种情形:1.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的;2.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直接排放的;3.将未经处理的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放的;4.在生产经营或者作业过程中,停止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5.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6.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或者不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7.其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形。总体来说,是由于主观上的故意或不作为,致使污染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导致大气污染物未经过有效处理,直接排放。
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首先体现在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管理制度。这既是《环保法》的要求,也是企业管理的需要。企业制定环境管理制度,既要明确各岗位、各工段的责任人,又要制定污染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定期组织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岗位的能力培训,加强对生产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保养、检修,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依法依规生产。
现代快报记者提问
【现代快报】
我是现代快报媒体记者,今年我市PM2.5治理成效显著,但夏季我市出现极端高温天气,臭氧污染问题突出,越来越受到市民关注。下一步,我们治理臭氧污染方面有什么重点举措?
张伟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处长
【张伟】
目前,臭氧污染日益显现,总体呈逐步加重趋势,与2015年相比,2021年全国PM2.5浓度平均下降29.8%,但臭氧浓度上升11.9%。我市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72%,较2015年增多了24天,是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的3.4倍。
臭氧普遍存在于从地面到50千米的大气中。90%左右的臭氧集中在距地面10千米~50千米的平流层,它们可以有效阻挡太阳光的紫外辐射,起到保护人类和环境的作用。还有10%左右的臭氧存在于近地面10千米以下的对流层,在这里,臭氧浓度的增加,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臭氧并非直接排放产生,而是由进入到大气中的NOx和VOCs通过复杂的光化学反应产生,属于大气二次污染物。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 PM2.5和臭氧共同的前体物。因此,治理臭氧污染的关键是减少NOx和VOCs等前体物的污染排放。
下一步,我们将从源头、过程、末端三个环节着手进行系统管控。
一是源头治理再扩大。一是抓行业、压责任。在182家企业源头替代任务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至钢结构、包装印刷企业。二是建机制,重帮扶。引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专家团队开展帮扶指导,形成“政府引导-行业专家帮扶-建立行业标杆-全面推广”的源头替代模式。三是树典型,立标杆。按照“政府引导、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原则,发挥已建成的喷涂中心、餐饮油烟治理“绿岛”示范作用,进一步延伸“绿岛”建设的行业和规模,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治污难题、降低治污成本。
二是过程管控再细化。一是强化关键环节排查。鼓励有条件的涉VOCs企业通过冷凝、吸附、吸收等技术实现物料回用。组织专家对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非正常工况等10个关键环节开展全面排查。二是全面落实“关窗”行动。以“关窗”为抓手,倒逼企业提高厂房收集效率,全面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三是免费开展专家帮扶。邀请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对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免费开展无组织排放专项检查,现场为企业提供VOCs收集建议。
三是末端整治再提升。一是以监控促提升。通过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倒逼企业提升末端治理设施水平,要求VOCs重点监管企业全部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二是以减排促提升。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的改造标准和时间,加快推进钢铁、水泥、火电等重点行业企业SCR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垃圾焚烧企业、危废焚烧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三是以数据促提升。依托“江苏省重点行业VOCs综合管理平台”,收集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信息,建立分环节VOCs排放清单与治理台账。
另外,提醒下广大市民朋友:臭氧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与浓度水平、暴露时长有关。根据臭氧生成特征,高浓度一般出现在温度较高的晴天午后,上午和晚上浓度相对较低,且一般室外浓度高于室内。夏季高温的日子里,可以多查询当日臭氧浓度播报,特别关注下午时段。当出现臭氧浓度超标时,应减少室外运动时间,避免直接接触高浓度臭氧;减少室内外的通风换气次数,防止臭氧污染进入室内。
治理臭氧污染的关键是减少NOx和VOCs等前体物的污染排放。VOCs方面,公众的减排贡献可以更大。就常州而言,VOCs部分来自石油石化、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工业,汽修、餐饮等服务业,部分来自生活面源,包括建筑施工用料和居民生活消费品。居民朋友在装修房子时,购买绿色环保、低挥发性的涂料。市政刷漆、道路铺沥青等,也应该采取低VOCs含量的材料。
谢谢大家!
【主持人】
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也欢迎大家在会后继续就关注的问题与有关领导进一步交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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