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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立法咨询集体办公会在常召开

发布日期:2018-05-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5月22日,省地方海事局组织的《江苏省水路运输条例》立法咨询集体办公会在常州召开,省地方海事局副调研员候干龙、法规科科长周达和常州、镇江、扬州三市地方海事局分管领导、水运企业代表等12人参加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各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和水运企业的修改意见及合理建议,深入讨论了《条例》中关于执法部门监管职责、水运从业企业责任、通航安全尺度标准、交通事故调查、船舶检验等方面的条文。侯干龙副调研员指出,《条例》对于推动水运资源开发利用、维护水路交通秩序、保障内河交通安全、促进水路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执法机构和水运从业者要同心协力,组织人员持续从多个角度进行科学论证,使《条例》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省水路交通运输事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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