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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1加6”改革试点探索土地节约集约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5-04-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4月10日上午,我市召开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会议。市长费高云要求积极开展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市领导戴源、张耀钢、史志军和市政府秘书长徐新民出席会议。

  费高云肯定了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断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理念,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高,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他同时指出,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间,我市用地需求还将保持旺盛态势,规划空间不足、后备资源短缺、土地开发强度高等瓶颈问题将日益凸显,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常州实际,我市已制定了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明确了我市具体工作目标:一是国土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到“十三五”期末,确保全市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在28.05%以内,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占全市国土面积不低于20%;二是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到“十三五”期末,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38.1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仍保持222.31万亩,全面完成省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三是土地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十三五”时期,全市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规模266.42亩/亿元,较2015年下降30.91%,建设用地地均GDP目标42.5万元/亩,较2015年增长50%,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保持全省前列;四是存量盘活利用更加高效,“十三五”期间,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15.52万亩,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存量土地供应比率提高至72%,新增建设用地累计供地率达到85%以上。

  对此,费高云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要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分区管制规定不得突破。

  二是更加注重耕地红线保护,切实扎紧耕地保护“篱笆”,给农业留下更多的发展空间。

  三是提升用地标准,要完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配办法,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市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及工业集中区亩均投资强度必须分别达到400万元和350万元。

  四是注重市场配置效率,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五是释放存量空间,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规定,依法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闲置土地足额征缴闲置费,达到收回条件的依法予以收回。

  六是注重改革创新,要根据省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计划确定的任务和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的要求,积极开展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目前,全市已初步确定“1+6”改革试点工作。“1”是国家层面确定的武进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6”是省市层面确定的6项改革试点工作,即“多规合一”试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业用地出让方式改革试点、农村宅基地管理调研试点。

  费高云表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政策性强,工作任务重,处置难度大,为确保取得实效,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行政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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