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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常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706元

发布日期:2013-01-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012年,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33706元、16766元,均增长13%左右。”这3个数字,出现在市长姚晓东向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合称“居民收入”,最能反映居民的富裕程度。而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根本目的,就是让百姓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
  增长13%,来之不易。
  市人社局副局长戴亚东告诉记者,我市出台了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动“就业富民”工作。经过努力,2012年各项就业指标均超额完成,全市新增就业10.5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4万人,其中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而为了扶持创业,我市出台了《“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到去年11月底,共扶持创业6800人,带动就业3.5万人,并因此成功入选“全国创业先进城市”。
  有了就业、创业这样的增收源头,还要完善保障作为增收的基石。我市不仅推动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应保尽保,待遇标准也及时调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1849元,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由220元/月提高到250元/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80元/月提高到110元/月。
  在农民收入上,则四部分齐增。
  从市委农工办了解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构成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占常州农民收入大头,约占总收入的60%多。我市通过大力扶持农民就业、创业,使2012年常州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增长13.4%。通过发展现代农业、高效设施农业等,去年我市农民的家庭经营收入同比增长8.9%。财产性收入虽然目前在总收入中占比不大,但增幅明显,达到了13.5%,这主要依赖于我市积极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股权收益,并大力优化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提高了农民土地流转收益。同时,通过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行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家电下乡等“阳光财政”政策,去年我市农民的转移性收入实现了15.8%的增长。
  按照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013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将在1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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