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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24-01-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盛蕾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省委全会、市委全会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牢牢把握产业振兴之势、能级跃升之势、区位质变之势、政通人和之势,紧扣“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以“万亿之城再出发”的决心,以“走在前、做示范”的担当,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常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4年1月1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常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常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及常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常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常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的决议
(2024年1月1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常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常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常州市2024年预算草案,同意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常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州市2024年市本级预算。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白云萍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人民群众重要关切,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依法忠诚履职,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常州实践,万亿之城再出发,以“走在前、做示范”的人大担当,为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曹忠明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加快推进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万亿之城再出发,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兴生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部署要求,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实绩实效,为万亿之城再出发,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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