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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发布日期:2018-12-26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2018年12月26日,在市行政中心惠风厅召开了常州市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新闻发布会,根据发布会安排,市食药监局副局长贺东俊向媒体通报2018年度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

近年来,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围绕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不断健全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等措施,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总体保持稳定向好的态势。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还存在着一些共性问题和突出的风险隐患。为此,201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安心食品药品”民生实事项目,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网络订餐线下实体店卫生堪忧”、“保健食品会销欺诈老年人”、“鱼虾等鲜活水产品使用禁用药”、“小作坊小摊贩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生产日期虚假标注”、“整形美容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来历不明”、“美容美发店使用的化妆品真假难辨”、“执业药师不在岗”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通过抓主体严防控、抓检验严标准、抓热点严监管、抓办案严查处,全力以赴当好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的“守门员”,为种好“常州幸福树”、建设“明星城市”、促进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在各类专项整治中,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到严密防控、严谨检验、严格监管、严厉查处有机结合,编织坚固的食品药品安全“防护网”。具体措施有:

第一,抓主体严防控。把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作为保障安全的第一条防线。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自查、检验等制度,排查风险隐患,加强节点防控。在网络餐饮专项整治中,先后2次集体约谈美团外卖、饿了么、百度外卖等第三方平台,督促其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对入网餐饮单位管理责任;同时,加大对新修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贯彻、培训力度,倡导绿色环保、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在保健食品“会销”专项整治中,持续深入开展诚信“会销”建设,召开“会销”诚信经营专题会议,企业代表发出诚信经营倡议,83家企业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退货;今年有11名消费者退货,累计退款10万余元。在鲜活水产品专项整治中,督促凌家塘等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产地证明准入制度,做到98%以上的鲜活水产品持证入场经营;同时,凌家塘市场专门建立水产品快检实验室,对无产地证明水产品批批快检,对有证的水产品进行抽检快筛,检出疑似不合格产品由经营者主动销毁。在小作坊小摊贩食品专项整治中,通过约束大型商超、批发市场、餐饮单位等销售端的“作坊食品”市场准入行为,倒逼小作坊业主经过改造提升主动办理登记证,全市小作坊已申请办理登记300余家,并通过重点扶持、资金补助等措施,积极引导集中加工经营,整个行业规范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第二,抓检验严标准。针对投诉举报多、风险隐患多、日常监管问题多及时令季节性特点和百姓消费习惯特点的“三多两特”开展靶向性抽检,把抽检作为发现隐患、防控风险、监管执法的重要手段。按照每千人5.5批次共完成26120多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样品492批次,合格率为98.12%,不合格产品100%依法及时处置。围绕集中专项整治,先后开展鱼虾等鲜活水产品、面包糕点奶茶等“网红”食品、保健食品、熬制膏方用中药材等专项抽检,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在水产品专项抽检中,共抽检743批次,其中检验不合格样品33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5.6%;不合格产品中,检出兽药残留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超标8批次,检出禁用物质孔雀石绿12批次,检出含呋喃妥因代谢物11批次,其他2批次,产品涉及河虾、昂公等多个品种;不合格产品均依法处置,责任人被行政处罚9起,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在中药饮片专项抽检中,共检样品50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10批次,合格率80%,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含量、水份、杂质等;不合格产品均依法处置,涉及行政违法的生产经营者被依法查处。在“网红”食品专项抽检中,抽检现制现售奶茶果蔬汁44批次、面包糕点等50批次,总体合格率98%,有2批次面包因霉菌微量超标判定为不合格,加工经营者被依法行政处罚。在保健食品专项抽验中,重点对宣称减肥、通便、改善睡眠、增强免疫、辅助降血压降血脂降血糖等功能的各类保健食品以及电视广告中出现频次较高的重点产品加大了抽检力度,全市共进行监督性抽样检测167批次,所检项目结果均符合质量标准。

第三,抓热点严监管。聚焦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对安全隐患易发、多发、频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全面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明确了监管责任人、现场检查人、监督整改人;有效发挥全市983名食药安全义务监督员和信息员作用,推行“定格、定人、定责、定标”,将监管责任“上墙”,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责任到人。十大专项整治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近10万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7万多家次。在网络餐饮专项整治中,对入网餐饮单位进行线上线下同步抽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6637人次,检查9264家次网络餐饮单位,责令整改问题400余家次。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春秋季开学及中高考保障期间,多次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组织全覆盖检查,全市共出动4544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721家次,为学校供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4家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学校食堂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在整形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中,对全市28家民营医疗美容门诊部及有医疗美容科的非盈利性二、三级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并排查美容场所62家,共出动检查人员200余人次。在食品生产企业虚假检验、虚标生产日期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689人次,检查企业534家次,对发现存在问题的68家企业责令整改,对7家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在美容美发机构和网络销售化妆品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检查人员1800余人次,检查企业580余家次,查处违法经营企业25家,约谈8家,责令整改125家。在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中,全市共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029家次,立案查处73家次。在药品委托生产专项检查中,对涉及药品委托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了全覆盖的检查。

第四,抓办案严查处。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坚决施以“最严厉的处罚”。截止11月份,全市共办结一般程序食品药品行政违法案件868起,结案数同比增长61%。大要案查办取得突破。全市共查获行政类大要案件23起,其中涉案货值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6起。按照先刑事后行政的原则,积极协同司法机关查办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全市共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1起,向司法机关出具假药等产品认定意见294份(涉及1187款产品)。先后协助和会同公安机关查办了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欺诈和虚假宣传的“3·16”保健食品特大诈骗案件和生产销售“大盐湖水”产品案件,涉案货值均上亿元。根据国家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通知》要求,今年2月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处罚到人行动方案,对需依法实施禁业限制情形和实施行政拘留情形进行明确和细化。梳理近2年食品药品类涉刑案件,对符合情形的相关责任人员严格实施禁业限制,即在一定年限内甚至终身不得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处罚到人”一个不漏。截至目前,全市已对200多名责任人员实施禁业限制“资格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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