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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再次获评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

发布日期:2016-09-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9月25日获悉,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2013-2015年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2014-2015年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的决定》,金坛区继续保留“江苏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

  近年来,金坛区紧紧围绕打造法治建设先导区的工作目标,坚持将法治建设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依法治区工作重点,紧抓法治工作措施落实,依法执政理念普遍增强,依法治区成效不断凸显。去年荣获全省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下一步,金坛区将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公正司法水平,使基层民主法治基础进一步夯实,为进一步加快法治金坛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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