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vi >> 头条新闻 >> 正文

常州住房保障实行年审制度和退出制度

发布日期:2013-10-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013年保障房年审工作已开始,常州市住保中心提醒,务必在10月31日前到户口所在地的保障房服务窗口办结年审手续,逾期未办结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将被退出保障。
  常州住房保障实行年审制度和退出制度。根据规定,已享受保障房政策的家庭,应当定期向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等情况,区住房保障办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年审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至10月。
  审后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以继续享受保障房政策;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应退出住房保障,停发租金补贴或退出实物配租住房等。未按期办理年审手续的家庭,视作不符合保障房条件或自动退出,不再享受保障房政策。即使该家庭仍然符合住保政策,也必须重新申请。
  保障房年审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天宁分中心:九洲环宇1811房间(电话:88119706)
  钟楼分中心:西直街88号服务大厅一楼(电话:86801150)
  戚区分中心:戚区行政中心大厅二楼(电话:8877224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