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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出台2014年新农合调整方案

发布日期:2013-11-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1月26日获悉,新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扩大)会议召开,新北区新农合调整方案出台。
  2014年新农合方案调整了以下几方面:一是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加大区镇两级财政补助力度。2013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至56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448元每人,个人缴纳费用为112元每人。二是继续做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病种,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新农合对符合救治对象的补偿比例达到定额或限额费用标准的70%,其实际补偿额不受最高补偿封顶线的限制。三是适度提高住院补偿标准,补偿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在镇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标准提高至85%。四是规范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办法,鼓励医院按病施治,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参保人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保目录确定可报范围后按标准进行补偿,其中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费用的补偿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五是将市卫生局确认的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专科纳入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专科住院费用按镇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标准执行。六是着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完善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总额预付制度。将支付方式改革作为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重要手段。
  副区长嘉秀娟对当前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认真落实筹资工作,确保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问题发生;二、做好与其他制度的衔接工作;三、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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