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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解读
发布日期:2019-03-20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2019年3月20日上午,在市行政中心惠风厅召开2019年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新闻发布会,根据发布会安排,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高玉华向媒体介绍了2019年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相关情况。

目前,常州市法律援助机构7家,现有工作人员32名,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和办案的律师达300余名,全市2018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83件,案件数量超过了常州市常住人口的万分之十,涌现出国家级、省级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一批法律援助先进典型。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把服务放在首位,坚持通过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今年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有:

一、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律师辩护全覆盖

1、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与市、辖市(区)两级法院沟通协调,在去年武进区、新北区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到全市所有辖市(区),市司法局将与市中级法院共同加强督查指导工作。加强调研分析和学习借鉴,总结试点地区工作成果形成指导性经验做法,完善刑辩全覆盖制度机制。

2、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动。与市、辖市(区)两级检察院联系沟通,加强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召开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完善衔接机制。协调公检法机关,联合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明确各部门与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业务衔接的具体时限与合作方式,解决在律师通知、案件指派等方面脱节、滞后问题。

3、开展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试点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推进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工作,逐步开展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

二、进一步巩固法律援助惠民利民举措

1、推进精准法律援助。通过民政、劳动、残联等部门及时更新低保、失独家庭、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人员信息,不断完善潜在服务对象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今年将对入库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将困难群众需求与法律援助服务有效对接;各中心与各地区阳光扶贫办公室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将阳光扶贫人员库中低收入人群全部纳入常州市法律援助服务对象信息库,定期开展电话和实地走访。

2、巩固“15分钟”法律援助圈。一是由中心向站点延伸:以各辖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劳动仲裁、驻地军队、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总工会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例如今年将在常州市两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现役军人及军属、退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提供法律服务。二是由线下向线上延伸:在全市司法行政服务平台“12348”“网络、电话、微信”三端合一,7×24小时律师在线值班的基础上,开发“12348”智慧法务平台,让群众能通过“线上”平台随时随地获得法律服务、解决法律问题。将镇(街道)法律援助站建设均纳入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加强镇(街道)法律援助站初审员培训,在镇(街道)司法所开通视频网络服务平台,对来访困难群众实时进行案件咨询、解答和引导。三是由集中向基层延伸:在全市律师事务所、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或联系点,在全市1016个村(社区)均已配备法律顾问并建立“法润民生”微信群的基础上,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培训,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使群众能在微信群内实时解决法律难题、化解矛盾纠纷、获得法律资讯,第一时间获得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帮)助。通过在社会组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方式,全面推动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园区,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打通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3、完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一是实行“容缺机制”,对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材料不完备的,实行先登记再补充材料的方式,让材料多跑腿、群众少跑腿。对重度残疾、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特殊群众,提供上门办理法律援助手续的便民服务。二是充分发挥名优法律援助律师团的作用,积极引导辖区内名优律师根据案件性质和自身专业特长,办理法律援助办案和参与法院、信访、看守所、劳动仲裁委窗口接待和咨询服务,举办“名优律师坐堂咨询”,每月在法律援助接待窗口预先公告,定期由常州市名优律师现场接待咨询,为群众解疑释惑。三是各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维权案件简化受理程序,快速受理、快速审批、快速指派,选派熟悉工伤待遇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的具有责任心的律师参与办理,无特殊情况的案件当天完成受理审查指派程序。

4、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一是积极利用“三节四时”中的重要时间节点,拟开展“三下乡”“3·15”、“法润常州·春风行动”“情系农民工专项活动”“4·8司法日”“送法进军营、进警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村(社区)、农民工集聚地等做好扶贫走访摸底活动上百场次;二是专门编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法律援助便民维权手册”“工伤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对用工企业开展法治教育,并引导单位依法履行义务,有效促进辖区企业规范化招工、用工行为,从“入口”环节预防日后可能发生的各种纠纷,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提高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三是丰富宣传载体,推出法律援助墙体广告、公交站台漫画等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利用闹市区电子屏播放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四是扩大宣传覆盖面,对常州市各地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先进做法、优秀案例及法援律师先进事迹,农民工维权、涉老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将以平面媒体、电视媒体、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

三、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保障和服务监管

1、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法律服务能力。一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的队伍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建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库;二是充分挖掘法律援助人员内部潜力。积极引导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管理技能和志愿律师办案技能。三是完善法援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法律援助业务增长趋势,推动各辖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推动各地综合考虑本地案件数量、律师办案成本、基本劳务费等因素及时调整、提高补贴标准;依法依规管理使用法律援助经费,确保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对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监管。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便民惠民措施。组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总结以往检查经验,完善检查标准和庭审旁听(考核庭)制度,督促各地对案件质量常抓不懈。完善名优律师工程,建立、健全名优律师值班制度、办案制度、培训制度。探索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成立专家评估队伍,不断加强案件质量监管的专业程度;加强刑事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和指导,开展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及时指导、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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