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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墅堰区:加强收费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发布日期:2013-07-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了加强辖区收费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营业场所安全,戚墅堰区政府、戚墅堰公安分局自7月12日开始对全区供电、自来水、燃气、通信(含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面向社会公众办理业务并收费的企业、营业场所集中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一是加强安防宣传。对店主、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防范技能培训,发放分局制作的安全防范系列宣传册,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营业场所主要负责人是该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收费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有条件的应配备保安员等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三是加强安防指导。定期通报近期市、区收费营业场所发现的盗窃警情,全面排查场所安全隐患,指导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四防”措施,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截止目前,已排查13家营业场所,发放整改通知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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