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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退休后能享受哪些社会保险待遇?

发布日期:2020-04-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从养老处核定的退休时间的次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每月15日发放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不足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从养老处核定的退休时间的次月起划拨医保个人账户(首年上半年退休的划拨至6月,首年下半年退休的划拨至12月),次年开始每半年(1月和7月)划拨一次医保个人账户,划拨基数为(月基本养老金-5元医疗救助金)*划拨月数,划拨比例为5%。 

2.按规定享受市本级退休人员门诊、住院统筹等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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