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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06-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017年3月22日,武进区政府下发了《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7〕55号)文件,这为武进区城镇长效管理工作实现高水平、标准化、精细化和法治化,奠定了基础。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去年12月,区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将“大城管精细管理行动”纳入全区五大重点工程,明确提出通过三年时间,跻身全市长效管理第一方阵;今年年初区委、区政府专门研究制定了《推进大城管建设 实施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为城市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3月7日,区委、区政府召开“推进大城管建设 实施精细化管理”千人动员大会,全区上下思想认识进一步得到统一,“大城管”建设格局初见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大城管建设”,实现长效管理水平的争先进位,考核实施意见对城镇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的考评体系进行了完善修改。
  二、考核组成
  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由城区考核和镇村考核两部分组成。
  三、城区考核
  城区考核范围为常州经开区(潞城街道、丁堰街道、戚墅堰街道)、绿建区、春秋淹城旅游区、湖塘镇、牛塘镇、南夏墅街道、西湖街道、高新区北区所辖区域。
  城区考核内容为日常保洁、道路容貌、住宅小区、菜市场、城市绿化、城中村、工地管理、生态绿道、城市交通、环境保护、河道管理、综合类、“两违”管控等十三项考核项目。
  城区考核主体为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潞城街道办事处、丁堰街道办事处、戚墅堰街道办事处)、绿建区管委会、春秋淹城旅游区管委会、湖塘镇政府、牛塘镇政府、南夏墅街道办事处、西湖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北区管理处8个属地板块,公安分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经发集团、先行集团8个一类职能部门和单位,民政局、卫计局、体育局等14个二类职能部门和单位,以及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等56个三类职能部门和单位。
  城区考核由日常巡查考评、现场考评、重点问题考评、公众参与考评、综合类考评以及两违管控考评等组成。
  日常巡查考评对长效管理问题通过“83812319”平台立案派遣,对整改情况进行考评。
  现场考评是对发现的长效管理问题进行即时扣分,并由“83812319”平台立案派遣整改。
  重点问题是将一些城市长效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纳入区重点问题库,对重点问题库中的问题现场考评。
  公众参与考评是每季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城管志愿者等进行找差活动,并由“83812319”平台立案派遣整改。
  综合类考评包括平台案卷处置情况、执法队伍建设等。
  四、镇村考核
  镇村考核范围为常州经开区(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雪堰镇、礼嘉镇、前黄镇、洛阳镇、湟里镇、嘉泽镇所辖区域。
  镇村考核内容为日常保洁、道路容貌、住宅小区、菜市场、镇中村、工地管理、城镇绿化、河道管理、村庄家园、综合类、“两违”管控十一项考核项目。
  镇村考核责任主体为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横林镇政府、遥观镇政府、横山桥镇政府)、雪堰镇政府、礼嘉镇政府、前黄镇政府、洛阳镇政府、湟里镇政府、嘉泽镇政府。
  镇村考核包括长效管理考评、两违管控及综合类。
  长效管理考评实行每月暗查、明查各1次。
  五、调整内容
  新的考核意见是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武进区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4〕46号)文件基础上,对责任主体、考核方式等进行了较大的修改调整。调整内容主要是在以下几方面:
  (一) 责任主体的调整
  1.职能部门全部列入长效管理责任主体。将属地板块、区级机关全部职能部门及周边乡镇的长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全部纳入城镇长效管理考核体系实行考核。
  2.城区责任主体实行分类考核。城区责任主体根据在长效管理工作承担的职责,分成属地板块、一类职能部门、二类职能部门、三类职能部门,实行分类考核;属地板块、一类职能部门分别进行排名,二、三类职能部门参与考核,实行通报,不进行排名。
  3. 一类职能部门调整。随着对收储地块管理、雨污水设施养护等长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经发集团、先行集团被纳入到一类部门进行考核排名;根据常州市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内容的变化,卫计局及市场监管局被调整出一类职能部门,不参与排名。
  4.镇村长效管理责任主体调整为7个。以往将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作为镇村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分别实施考核,此次把三个镇作为经开区下辖镇,将常州经开区(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作为一个镇村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实施考核。
  (二) 考核体系调整
  1. 取消城区考核系数。以往根据区域性质的不同,城区被划分为一、二、三级区域,考核系数分别为1,0.9,0.8。为进一步突出考核的重点,通过增加一、二级区域考核频次,达到重点区域重点管、重点考的目的,取消了对城区一、二、三级区域的考核系数。
  2.两违管控纳入城区考核。两违管控成绩将纳入季度考核成绩。长效管理考评占季度考核成绩的90%,两违管控占季度考核成绩的10%。
  3.镇村实行分级考核。根据区域性质的不同,镇村考核范围被划分为一、二、三级区域,实行分级考核。一级区域为建制镇集镇区及镇属主要道路,包括镇郊结合部;二级区域为被撤并镇集镇区,包括镇郊结合部;三级区域为除一、二级区域外的所有区域。
  4. 调整镇村考核内容及频次。为全面反映镇村长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镇村考核内容细化为日常保洁、道路容貌、住宅小区等十一项考核项目;考核频次由以往的每月检查一次,调整为每月明查一次,暗查一次。
  (三) 计分办法调整
  1.调整计分时间。考核计分由以往的月计分,调整为季度计分,每季度公布责任单位的考核成绩。
  2.调整分值构成。城区考评以往按照月计分,月度得分=样本抽查得分+整改督查得分-媒体曝光扣分-市平台案卷扣分-考评秩序扣分,季度得分为三个月的平均分,现调整为季度得分(100分)=日常巡查(20分)+现场考评(55分)+重点问题考评(20分)+公众参与考评(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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