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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进城要防范租房陷阱

发布日期:2018-08-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农民工兄弟进城,一是找份好工作;二是有个经营或栖身之所。但在租房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引来法律风险。常州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醒你:要防范租房陷阱,租房违法,会直接影响农民工兄弟在城市里的工作和生活。

【法律风险提示】  

1、口头租房双方权利义务无法确定,极易发生纠纷;

2、租赁动迁、查封、拍卖等房屋,该租赁房屋合同无效;

3、租房擅自群居、改变房屋结构的,要担责。

【案例回放】

来自四川农村的一对夫妇,卖了家乡房屋进城。他们想开个火锅店,便租赁了市民王先生临街门的面房,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依约向王先生支付了第一年的租金。该夫妇对房屋又进行重新装修,火锅店生意日渐兴隆。大半年后,夫妇俩突然接到法院查封拍卖该火锅店的传票。原来,此房在出租给夫妇俩之前,房东王先生已将该门面房抵押给银行,后因还不起银行贷款,被银行向法院申请拍卖还债。在租赁时,王先生未告知夫妇俩房屋被抵押的实情,火锅店被迫停业,损失惨重。

【12348支招】

1、租房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包含房租金额、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租房时,必须查验出租房的权属。租客需要查看房主身份证和房产证,确定合同签订人就是房主,看房产证上有没有抵押标记,核实该出租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确保合同有效。

3、可以在租房前拨打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咨询相关注意事项。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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