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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政策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6-0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起草背景

整合前,我市老年人健康体检主要有65岁以上老年人和企业退休人员两大类,分别由卫生健康部门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基本公卫老年人体检和企业退休人员体检都覆盖65岁以上老年人群体,存在65岁以上人员政策重叠。65岁以下享受居民基本养老待遇人员,既不能参加基本公卫老年人体检,也不能参加企业退休人员体检,存在65岁以下人员政策盲区。另外,还存在财政资金重复投入,工作重复组织等问题。为解决以上问题,市政府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政策。

二、总体框架

《实施意见》共有六大块内容:整合优化政策,扩大服务对象;统一体检项目,稳定服务频次;统一服务机构,加强后续服务;优化供给服务,推进信息共享;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保障。

三、主要亮点

第一、服务政策优化整合。将人社部门的企业退休人员体检和卫生健康部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老年人健康体检进行整合,不再保留企业退休人员的健康体检,实现全市统一的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新政策。第二、服务对象去重补漏。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健康体检一次,政策上不再重复体检;65岁以下老年人每两年健康体检一次,将65岁以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人员纳入老年人健康体检范围,扩大受益面。第三、服务项目只增不减。除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将胸透取消外,将65岁以上老年人和企业退休人员体检服务项目进行相加,并增加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纳入慢性病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综合的健康服务。今后,根据国家项目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第四、体检服务就近提供。按照就近、方便、自愿的原则,老年人可在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体检情况加强后续的健康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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