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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法治水利示范点建设通过省级验收

发布日期:2017-12-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2月5日,金坛区省法治水利示范点建设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验收。金坛区副区长、金坛区水利局长朱霞参加活动。

  近年来,金坛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江苏省法治水利建设指标体系》为标准,以法治水利示范点建设为载体,先后制定出台了《金坛区法治水利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全区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并开展重点领域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积极推进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等部(省)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四位一体”长效管护,基本实现河道、闸站、圩堤、田间工程等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全覆盖。愚池湾创成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推进水美乡村、美丽库区幸福家园建设,2016年创成省级水美村庄14个、常州和省级节水型单位10家。依法加强防汛防旱管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强化水土保持管理和水利规划管理。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完善基层执法网络,规范水政执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督办力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综合执法工作联动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普法作为法治水利建设长期基础性工作,提高广大群众水法律、法规和节水意识。

  验收组通过看现场、查台账、听汇报,认为金坛区近年来将法治水利示范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法规制度不断创新,治水水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同意通过省法治水利示范点建设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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