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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常州市规划审议鉴定委员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16-08-0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8月3日,常州市规划审议鉴定委员会在规划馆三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三次会议,市规划审议鉴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以及市委农工办、市农委参加了会议,住建部驻常州城乡规划督察员侯宁生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鉴定“《常州经济开发区有轨电车线网规划》、《常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6版)》、《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总体规划(2015-2020)》、《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总体规划(2015-2020)》、《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总体规划(2015-2020)》、《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总体规划(2015-2020)》、《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总体规划(2015-2020)》、《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总体规划(2016-2020)》、《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总体规(2016-2020)》”九项议题,并通报了“《常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常州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指导规程(试行)》、《常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2016版)》、《常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规范(2016年版)》”四个议题。

    会议听取了各项议题的工作背景和具体规划方案的详细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鉴定项目。与会委员对规划成果发表了意见建议,鉴定会副主任胡伟同志特别强调各镇的总体规划应重点关注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重要的社会资源均等配置。侯督查员发言表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镇总体规划是常州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肯定了七个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符合法定程序,同时也强调各镇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涉及各级文物单位的保护范围、城市总体规划中事关结构性绿地和生态绿地的要求等应严格予以落实。市政府党组成员吴晓东同志分别对各项议题进行了最终技术点评,并代表市政府提出三个“进一步”要求:进一步健全规划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规划审议鉴定委员会作用和进一步加强规划督察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引领、保障、支撑、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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