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正式立法项目,为进一步做好《条例》修改工作,8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带队赴金坛区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参加调研。
白云萍一行先后察看了新孟河(大前巷桥处)、钱资湖枢纽、长荡湖展示馆和白龙荡中心河,并召开座谈会,听取金坛区政府关于全区河道保护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相关部门、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律师、基层群众等对《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的意见建议。
就进一步做好河道管理立法工作,白云萍强调,要坚持开门立法,全面践行立法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为中心,拓展各方参与立法的途径方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更好地解决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精心组织研究修改完善,确保制定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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