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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实录
发布日期:2013-12-30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12月30日下午2:00 
    发布地点: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徐华勤  常州市统计局局长 
              陈宝兴  常州市统计局副局长  
    主 持 人:王志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新闻发布会主席台

    新闻发布会现场

    王志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王志新】: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关情况。下面我们有请常州市统计局局长徐华勤同志为我们作新闻发布。

 徐华勤  常州市统计局局长

    【徐华勤】: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国家、省经普领导小组的部署,提出了“从早抓经普、从实抓经普”的工作要求,去年12月底,市政府下发《关于我市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对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今年3月28日召开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动员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标志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拉开帷幕。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通力合作,我市“三经普”前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从2014年1月1日起,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正式开始。下面,我代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把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情况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作一介绍。

    一、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的主要工作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3年年度。此次经济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底数,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状况。这次经济普查与前两次普查相比,发生了两个重大变化。第一,在组织方式上,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登记,其中联网直报单位(即“四上”单位),以年报数据代替普查数据,个体经营户采取抽样调查推断数据。第二,在调查手段上,首次全面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和电子地图,实现普查数据采集、报送、处理等手段的自动化、电子化,对所有普查对象(包括个体经营户)都要进行手持PDA现场GPS定位,其中对法人单位还要拍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连同采集的单位基本信息与数据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数据库终端平台。围绕这些目标和变化了的情况,一年多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早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韩九云多次在各种类型的政府会议上强调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对普查工作提出明确而具体的目标与任务要求。在上级尚未确定是否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和单位核查工作前,常州市率先启动了综合试点和单位核查工作,独立制定方案,开发数据处理软件,组织开展培训,两项工作比全省提前了近一个季度。各辖市(区)也积极响应,将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纳入各辖市(区)重点工作大力推进,从各种层面召开会议贯彻部署。

    2、抓试点。从7月17日至8月15日,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在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率先启动了市级综合试点,成立了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并召开了综合试点动员会。试点工作主要围绕单位核查流程展开,着重于问题的发现与解决,对于单位找不到、对象配合难、数据反映失真、行业界定模糊等上门入户中发现的问题,试点工作结束后市经普办一一思考解决对策,及时把试点情况通报到各级经普办学习参考。通过试点达到了检验工作方案、验证核查软件、发现解决问题、锻炼培训队伍的目的,为全面开展“三经普”积累了实战经验。各辖市(区)也都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了试点工作。

    3、强宣传。按照“千家万户有宣传、大街小巷有宣传、社区园区有宣传”的宣传要求,坚持把传统方式与现代技术结合起来,从8月份开始全面启动“三经普”宣传工作。在《常州日报》等报刊开设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栏,制作经济普查公益宣传片在电视台播放,在全市50多个大型户外LED显示屏、全市近3000辆出租车显示屏滚动宣传,在城区主要街道用落地灯箱悬挂宣传画、张贴《经济普查条例》。印制《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35万份,利用移动、电信、联通短信平台群发宣传标语和单位核查的时间安排情况。在全市1200个银行营业网点和税务征收大厅的显示屏滚动播放经普宣传标语。借助“社区天天乐”舞台,在全市62个定点社区开展372场宣传活动。分别在单位核查和普查登记前的时间节点,掀起全市经济普查宣传的高潮。

    4、精培训。针对普查对象涉及单位多、覆盖范围广、业务要求高等难点,市统计局全局动员、全员参与,统一编写培训教案,各专业分别制作了培训课件,在8月份和12月份,用10天时间分两次组织各辖市(区)、镇(街道)普查骨干600多人次开展单位核查和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操作的针对性培训。在此基础上,各辖市(区)开展的单位核查和PDA业务培训累计人数超过12000人次。市经普办还统一编制《普查员手册》6600余份,《普查员手册》不仅明确了普查员的具体任务要求,列示了十一种证照图例,教会快速界定单位性质、从各种证照中取得指标填报的快捷办法,还列举了十二个常见问题解答,对普查过程中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了明确。

    5、促协调。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力量,特别是在单位核查期间,在普查单位底册编制与比对、“个转企”手续办理、税管单位核查等工作中,工商、税务、质监、卫生、环保等部门给予全力支持。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与辖市(区)分管领导共同研究协调“个转企”等工作。工商、税务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大多数地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个转企”等工作。税务部门的最新税管单位资料,为准确核实全市单位分布和经营情况提供了重要依据。宣传部门不仅配合市经普办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经济普查宣传热潮,还充分履行文化产业发展牵头部门的职责,动员全市宣传系统完成了文化产业单位的普查准备工作。驻常部队、武警、银行等独立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单位,在经普办的协调指导下,均按时完成了普查的前期准备任务。

    6、重督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韩九云,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于卓人分别带队,赴各辖市(区)督查经济普查的单位核查工作。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按照联系点分工,加大了对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到辖市(区)经普办、到基层乡镇(街道)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指导工作的频率与力度。市经普办还出台了《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考核办法》,对第一阶段即单位核查工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先进地区实施奖励。 

    二、经济普查前期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果

    通过全市普查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及普查对象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取得初步成果。

    与“二经普”比,单位数量明显增加。截止日前,全市共核查法人单位数9.36万家,较“二经普”增加长74.2%,其中服务业法人单位数较“二经普”增加2.63万家,增长107.5%;产业活动单位数9085家,较“二经普”增长81.6%;个体户26万户,较“二经普”增长36.2%。

    三、下阶段主要工作

    1、开展普查登记。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市6000多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确定坐标,核实普查对象基本信息,拍摄相关证照,采集数据,利用无线网络报送到指定的服务器。

    2、加强普查登记质量控制。普查登记开始后,全市各级普查机构人员要沉到基层一线,通过参与过程、进度报送、组织督查等方式,从一张表、一组数入手,严格把关,全力保证普查登记质量。从源头抓起,各级普查办人员要参与普查过程、跟踪普查登记,做到问题早发现、数据早判断、差错早更改,对填报数据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开展指导。建立普查登记进度分层报送制度,按时完成普查登记工作。

    3、做好数据审核与分析。市、县两级普查机构要在数据采集平台上,已入库的普查数据,做好相关审核工作,及时纠正数据质量问题。在数据相对准确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普查数据的分析工作,重点关注总量与结构的变化。

    4、强化查遗补漏工作。组织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单位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比对,细心排查,深入走访,做好查遗补漏工作。在普查员逐一入户登记的基础上,进行名录资料核对,区分对象填报普查台账和工作表,加大查漏补缺的力度,对规范单位基础信息工作进行再一次的梳理,不遗余力地做好后期的查遗补漏工作,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普查内容不丢不缺。

    5、进一步加大普查宣传力度。按照市经普领导小组与市委宣传部再次联合印发的《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阶段宣传活动方案》,重点围绕普查对象、社会公众,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宣传画、广告栏、电子屏、手机短信、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形式多样手段,创新宣传方式,在经济普查登记阶段,再掀宣传高潮,扩大知晓率、提高配合率、确保登记率。

    【王志新】:下面有请记者朋友提问。

    【中新社】:

    社会公众对经济普查这项工作还比较陌生,请问这次经济普查主要普查什么?进行经济普查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又有什么关系?

    陈宝兴    常州市统计局副局长

    【陈宝兴】:

    5年一次的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市情市力调查。开展经济普查有助于摸清全市经济“家底”。

    自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类经济单位增长迅速,新型经济业态不断涌现,产业结构加快调整。通过普查,可以查清5年来我市二、三产业的发展变化情况,查清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文化产业、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等在常规统计中难以全面掌握的基础信息。根据经济普查得到的综合信息,政府可以在宏观调控、宏观管理方面制定出更为科学、更为合理的政策;能够引导企业正确判断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走向;能够引导社会公众正确了解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自主做出就业、消费、投资等选择。所以说,经济普查与我们每个人都密切相关。


    【江苏商报】 :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与前两次相比有哪些改革创新?

    【陈宝兴】:

    这个问题刚才我在介绍工作情况时讲到了一些,这次经济普查与前两次相比,在普查重点、普查方式、普查组织和普查手段上进行了改革创新。在普查重点上,突出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在普查方式上,实行普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简化普查指标,提高普查效能。在普查组织上,在普查领导小组的集中领导下,坚持“五统一”:即统一设计方案、统一布置培训、统一实施调查、统一处理数据、统一发布数据。在普查手段上,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首次全面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和电子地图,实现普查数据的采集、报送、处理等手段的自动化、电子化。普查员将手持PDA,对每个普查对象通过GPS定位,现场采集和审核普查数据,并通过无线网络直接传输到国家局服务器,同时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三证”进行现场拍照。

    【现代快报】:

    如何确保普查得到的数据真实、准确、可信?

    【陈宝兴】: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这次普查最根本、最核心的要求,就是普查数据必须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可靠可信,必须实打实、硬碰硬,决不能带水分,更不能弄虚作假。

    要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普查对象要认真履行普查义务,主动提供真实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普查数据上弄虚作假,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的普查人员采取报复等行为。要坚持科学普查。按照科学、求是、可行的原则,认真做好单位比对,准确把握普查重点,严格遵守业务流程规范,认真落实《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强化普查质量控制,为科学普查奠定重要基础。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或进行纳税征管的依据。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普查取得的资料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普查取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位和个人身份的信息。所以,企业在经济普查时上报数据,完全不用担心这些信息的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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