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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常州被评为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发布日期:2016-06-2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海绵城市建设是当前国家为有效防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在城市建设领域明确要求大力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经过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积极争取,6月20日,我市通过2016年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与示范项目的专家评审和公示,被省财政厅、住建厅和水利厅批准为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为下一步顺利获得省有关政策、资金支持,深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今年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竞争异常激烈,共有有16个市、县(市、区)积极申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33个项目申报海绵城市试点示范项目。我市通过积极准备,获得了专家评审组的一致好评。根据公示结果,常州等4个地级市以及武进等5个县(市、区)入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常州市城建学校等15个项目入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

    下一步,我市将以总面积为9.63平方公里的金融商务区和新龙国际商务城两个试点区作为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全面统筹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和水资源,争取在减少区域产流量,缓解城市内涝的基础上,进一步在源头上削减雨季入河污染总量,有效改善城区水环境,尽快还市民“清水鱼嘻蛙鸣月,河岸柳绿花映红”的江南水乡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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