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2021〕1号),按照《常州市科创综合体暨人才综合体建设推进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常创新办发〔2022〕7号),根据《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常办发〔2023〕5号)及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2023年常州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科创综合体、人才综合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别
(一)立项申报类
1.支持对象。在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2.支持条件。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创孵化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设施和服务能力,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能为实施项目提供必要的配套资金,申报单位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4)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支持标准。对市级立项的综合体,立项时最高支持100万元。
4.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书(附件1)。
(二)中期评价类
1.支持对象。2022年度立项的科创综合体项目承担单位。
2.支持标准。按照中期评价结果予以分档支持,最高120万元。
3.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对照项目合同,如实填写申报书(附件2)。
二、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采取属地化原则,各地科技主管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开展所在地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形成审核意见并盖章;
(二)项目申报采用线上和线下同时申报方式进行:
1.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创新政策速兑平台”版块,选择“推动科创综合体、人才综合体建设”项目进行申报,请将所有材料整合为一份文件上传。提交资料应与线下申报资料一致。
2.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打印(A4纸双面,一式七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属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加盖公章后统一向市科技局推荐,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地址: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10室科技项目服务科联系人:黄浩艳 0519-88105072、李章林 0519-88119160)
3.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各辖市(区)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17:00。
三、监督管理
本次申报工作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填写信用承诺书,对评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对于虚报数据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一律取消评定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评价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四、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溧阳市科技局 朱志敏 87172810
金坛区科技局 华春平 82898758
武进区科技局 方 亮 86310233
新北区科技局 严伟勇 85195789
天宁区科技局 王婷婷 69660666
钟楼区科技局 吕 航 88890747
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 胡其琛 89863177
市科教城科技处 黄劲松 86339951
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 薛 菲 82005595
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张 磊 85681525
2.技术支持
速兑平台技术支持 肖 逵 85588140
QQ群 666424524
附件:1.2023年常州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科创综合体、人才综合体建设)项目申报书(立项申报类)
2.2023年常州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科创综合体、人才综合体建设)项目申报书(中期评价类)
常州市创新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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