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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提前实现保障房应保尽保

发布日期:2013-01-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从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2012年5月份进行社会化收储公租房房源以来,已收储房源1500多套,约1300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入住了政府收储的房屋,至2012年底已全面实现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比常州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提前了3年。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孙勇表示,常州市对社会房源数量和面积、分布区域、租金价格等进行摸底,明确收储标准、落实收储机构。按照保障基本住房需求、有利于大量筹集房源、使保障家庭居住相对稳定的原则,常州市明确社会化收储房源必须在80平方米以下,月租金低于1000元,租赁期限在3—5年。同时制定收储管理办法,明确房屋所有人将房屋租给政府,除按市场价计算租金外,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还可以按每年1000元的标准享受房屋整修补贴;房屋日常管理及小修小补由政府负责,房屋所有人可免去出租房屋带来的麻烦;为社会收储房源购买一份房屋财产保险,房屋所有人出租房屋时所产生的税费由政府承担。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2年5月初实施保障房社会化收储以来,常州已有6批约1300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入住了政府收储的保障房;常州中心区已登记符合条件的房源近4000套,已签约收储房1500多套。
  “这种筹集房源的速度与规模,几乎相当于集中建设模式下,提前3年时间、投资10亿元资金、提供150亩专用土地、建成21万平方米保障房的建设力度。”孙勇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这项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方面,收储1套社会房源,从获取信息到签订合同,最快只要20天就可完成;房东将房屋租给政府,不仅享受优惠政策,还免去了市场出租可能带来的烦恼。另一方面,保障家庭从提出申请到入住,只用1—2个月时间,不再需要轮候等待;房源大都在市中心主要成熟小区,符合居住习惯,为租住居民就业、上学、生活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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