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刘成林带领立法调研组到金坛市,就《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征求意见稿)情况进行调研,金坛市领导于炳才、田杰亮、王新辉参加活动。
为更好的确定人民调解地位,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衔接对接工作体系,建立稳定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我省启动了《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的制定工作。调研中,金坛市与会人员结合地方人民调解工作实际,从人民调解工作的定位、法律地位和规范化建设等角度提出了30多条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刘成林指出做好人民调解地方立法工作将有利于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进程。并表示将把本次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带回去,在省人民调解立法工作中认真加以考虑,力争使明年正式出台的《条例》更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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