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溧阳市发放医疗救助金105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5万余人次,2700余人享受大病补助。投保137.7万元为全市1.2万名城乡困难群众购买大病补充保险,对患白血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等困难群众进行二次补偿,最高金额达8000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并减免其签约服务费;对精神病人免费提供药物;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针对低收入农户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降低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分段支付比例和医疗救助最高补助限额等。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基本医疗+大病补偿+医疗救助+慈善补充+商业保险”五位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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