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8月2日上午9:30
发布地点: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杨 铁 常州市民政局副局长
许 方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主持人员:王志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现场
王志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王志新】: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了让大家了解《常州市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实施意见》详情,今天我们请来了常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杨铁先生,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许方先生。下面有请杨局长做新闻发布。
杨 铁 常州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铁】: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的光临!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残疾人福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面,我代表市民政局,就我市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通报:
一、制定背景
为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完善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国务院2015年9月22日出台《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这是全国层面首次建立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成为保基本、兜底线的重要民生保障制度。随后,江苏省人民政府2016年2月14日出台《省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16〕15号)。
根据这两个文件精神,从2016年3月开始,市民政局会同市残联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分别进行了调查摸底,模拟测算,形成可选择的多套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召开由民政牵头、财政、残联等部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广泛征询意见,经过多次修改,6月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6〕115号)。为保证《实施意见》迅速有效落实,7月,民政局联合财政局出台《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对申办程序、发放安排、异动程序和其他相关要求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从2016年8月开始,我市将成为全省第一个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标准的城市。
二、主要内容
(一)对象范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该对象范围与原有政策对象相比扩大了享受范围。
(二)补贴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溧阳、金坛、武进分别按城镇不低于120元/月·人、农村不低于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逐步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新北、天宁、钟楼按照12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其中低保内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200元/月·人。
(三)执行时间
按照《市政府关于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三、特色亮点
(一)大幅增加收益人群。《实施意见》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与原有政策对象范围一致,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有了大幅的突破。首先,护理补贴突破了年龄限制,按现有政策,城区低保内符合条件的所有年龄段的重度残疾人,均可享受200元每人每月的补贴;其次,护理补贴突破了收入限制,原先无法享受补贴的低保外重度残疾人,如今城区统一城乡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均可获得120元每人每月的补贴。综合以上情况,按照现有政策,城区享受护理补贴的残疾人为7600余人,其中扩大范围人数约7000人,比原标准增加了十倍人数。
(二)大幅提高补贴标准。这次的《实施意见》在残疾人补贴标准上实现了大幅的突破,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中,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补贴原标准为当地低保标准的20%,省政府《意见》中规定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30%,市政府《实施意见》中标准为当地低保标准的35%,按此标准每月可增加补贴100余元。在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中,城区低保内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在省定每月120元的基础上大幅提升到了每月200元。同时,根据文件精神,两项补贴前期的发放补差工作也在同期进行,预计到2016年9月底之前,城区的补差金额将全面发放到位。
(三)政策衔接清晰明确。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不重复享受。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我市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具体情况就是这些,最后,再次感谢并真诚希望各位记者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残疾人福利工作。谢谢大家!
【王志新】:下面有请记者提问。
常州日报记者提问
【常州日报】: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何重要意义?
【杨铁】: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国家层面创建的第一个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制度创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民生保障的高度重视。两项补贴制度针对残疾人的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进行专门的制度安排,并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进行了有效衔接,填补了残疾人福利制度的空白,有助于巩固提升家庭对残疾人的照顾功能,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微常州记者提问
【微常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如何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进行有效衔接?
许 方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许 方】为确保有限资金用于最需要的残疾人,《实施意见》本着公平、统筹的原则,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现行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衔接。一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这两项补贴。二是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三是考虑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建立,其中的残疾孤儿生活困难已基本解决,但护理照料困难尚没有制度保障,《实施意见》规定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生活补贴,可享受护理补贴。四是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避免出现部分残疾人因补贴后家庭收入增长,而失去最低生活保障资格的现象,使困难残疾人能够得到双重生活支持。五是纳入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其生活和长期护理照料已得到基本保障,因此不再享受两项补贴。
现代快报记者提问
【现代快报】:按照新标准发放补贴,残疾人待遇会有什么影响?
【杨 铁】:按照新的标准计算,残疾人每月享受的补贴金额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以城区低保内重残人员为例:按照本《实施意见》,即生活补贴按35%,护理补贴按200元/月,总补贴额434.5元/月,比原政策增加109.5元/月。
【王志新】: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