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vi >> 常州新闻 >> 正文

常州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发布日期:2024-01-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月2日从市医保部门获悉,即日起,常州市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基数上限、下限均比去年有所提高。

据了解,2024年1月1日起,全市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分别比去年提高244元、1572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本市同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执行(449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暂维持在4533元,与去年一致。

市医保中心提醒,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注意缴费金额的变化,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