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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7-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常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7—2020年)》,引导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提高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动我市运动健康城市建设,2018年7月26日,常州市体育总会印发了《常州市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常体总〔2018〕7号),现对其中关注热点和部分内容进行解读:

一、什么是业余运动等级?

业余运动等级是相对于运动员技术等级而言,评定对象主要针对非专业运动员,对达到规定的业余运动等级评定标准的人员,授予相应业余运动等级称号。业余运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二、哪些人可以获得业余运动等级称号?

参加市级综合性运动会、市级年度计划体育赛事和经认定纳入业余运动等级评定的其它赛事,并取得一定成绩的参赛人员。获得业余运动等级称号的人员,在市体育部门及常州市体育总会、项目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享受优惠待遇,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三、业余运动等级如何评定和授予?

常州市体育总会负责组织实施常州市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工作,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其他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评定业余运动等级。常州市体育总会根据相关材料,在赛事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核评定工作,并向运动员颁发业余运动等级证书,无需个人申请。对已经获得同一项目同一等级或更高等级业余运动等级称号的人员,不再重复授予。

四、业余运动等级评定的运动项目有哪些?

第一批纳入业余运动等级评定项目目录的有6项,其中有纪录项目1项,为游泳;无纪录项目5项,分别为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体育舞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其它项目,并向社会公布。

五、业余运动等级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业余运动等级的评定标准分为有纪录项目评定标准和无纪录项目评定标准。有纪录项目:按照各运动项目的达标成绩进行评定。无纪录项目:参加相应赛事,个人或团体1—2名的运动员授予业余一级运动员称号,3—8名授予业余二级运动员称号,其他参赛人员授予业余三级运动员称号。

六、业余运动等级评定的意义是什么?

制定业余等级评定标准,开展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可以激发群众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提高群众体育运动水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推动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七、《常州市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何时实施?

自公布之日起。常州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纳入评定。如需进一步了解我市业余运动等级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可致电常州市体育总会服务咨询电话0519—6788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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