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和内容保障,不断提升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性和服务社会的水平,钟楼区政府办公室起草了《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评价办法(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集日期: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20日。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7月20日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至钟楼区政府办公室。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王安丽
联系电话:88890809
邮箱:304546953@qq.com
通信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809办公室
附件1:《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评价办法(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评价办法(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常州市钟楼区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
《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评价办法(2023年修订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5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和内容保障,不断提升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性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结合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评价办法。
一、评价对象
1.经开区、镇(街道)
钟楼经济开发区、高新园(邹区镇)、北港街道、新闸街道、五星街道、永红街道、西林街道、南大街街道、荷花池街道
2.党群部门
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总工会、妇联、团委、残联、红十字会
3.政府部门
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旅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信访局、地方金融局
4.垂管单位
钟楼公安分局、钟楼生态环境局、钟楼医保分局、钟楼税务局、钟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二、评价内容
(一)内容保障
1.概况信息
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报送本地区、本领域最新统计数据、发展成果等内容,保障“走进钟楼”栏目相关内容及时更新。
2.动态信息
各单位要积极响应网站约稿,主动报送重要活动、具有指导性的工作创新成果和经验、需要公众知晓或参与的工作动态信息,充分展现钟楼特色亮点工作;重点领域相关责任部门每月要按时报送统计类信息,及时反映钟楼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
各板块及区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维护好本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每年1月31日前应主动公开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责任部门应按照政务公开评估相关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栏目保障工作。
4.政策解读
以区政府、区政府办或部门名义制发的公开政策文件应及时做好解读。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应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解读材料应在发文日期20个工作日内报送区政府办,解读材料可以图文、视频、简明问答等形式制作。
5.政民互动
(1)民意调查
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自身重点工作,选取关注度高、参与人群广的主题,对重点工作、社会热点问题等开展民意调查,深入了解民意。在线调查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缩短期限的,应当予以说明。调查期满,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发布调查报告,同时与对应的调查栏目进行互相关联。
(2)热点回应
围绕当前群众最关心的及当前最热点的政策及做法,以一问一答形式回应与群众关切。
(3)意见征集
出台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举措前,应主动开展意见征集,广泛征求意见。征集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缩短期限的,应当予以说明。征集期满,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发布结果反馈,说明意见采纳情况,同时与对应的征集栏目进行互相关联。
(4)在线访谈
围绕重点工作、社会热点、舆论关切等合理设置在线访谈主题,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各单位按季度报送访谈计划,并至少提前一周确定访谈提纲,精心准备访谈内容。由区政府办统筹安排具体访谈时间及拍摄。
(5)新闻发布会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各板块、各部门应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政策等内容,认真策划、精心选题,制定新闻发布方案,积极组织新闻发布会,并于新闻发布会结束当日报送发布实录及相关材料。
(6)网上直播
围绕政府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推进等涉及重大民生、回应民众关切、关系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由区政府办牵头组织网上直播,加大政府工作的宣传力度。承办单位应提前三天告知会议(活动)时间、地点及参会领导,由区政府办安排直播拍摄。活动结束当天,承办单位应及时将会议(活动)照片、文字实录报送区政府办。
(7)信箱回复
由区信访局牵头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主动做好“区长信箱”、“部门信箱”、“网上信访”的回复工作,切实做到按时回复,保证网民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得到有效答复;对回复内容严格把关,避免答复内容出现推诿、敷衍等质量不高现象。
6.专题专栏
各单位应主动围绕政府重点工作推进、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策划制作专题专栏。各单位应提前报送栏目制作计划,由区政府办开设栏目权限,并根据上传内容质量,每月择优录用1期。专题专栏如需停止更新,需报送专题专栏停止更新申请,说明停更理由及计划停更时间,经区政府办同意后,移入历史专题归档。
7.政务服务
由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更新维护,确保要素完整、内容准确。
8.数据开放
由区政府办牵头负责,组织各单位在数据开放平台汇聚发布各类可对公众公开的政府数据。
9.政企通平台
各单位要充分用好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做好本地区涉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策干货的发布,以及政策事项拆解、申报指南编制、申报问答梳理、奖补数据汇聚等工作。
(二)日常管理
1.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附件1),坚决执行“先审后发”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科学判定公开属性,非涉密但敏感的信息(如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如需公开应进行脱敏处理;加强内容表述审查,严格把关信息内容的政治性、真实性、科学性,杜绝发生错别字、漏字多字、用词不严谨等问题;加强格式规范审查,严格按照统一字体格式、表格规范、图片大小排版后发布,杜绝出现格式不规范、死链、错链、暗链等问题。
2.认真做好更新维护。各单位要按照《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附件2)要求,认真落实保障责任,根据政务公开及网站建设管理相关要求完善责任栏目内容,并按规定频率及时更新维护。
3.积极保障重点栏目。各单位要根据年度目标数(附件3)统筹安排栏目制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原则上栏目制作要平均分配到每季度,严禁年底突击完成。
4.及时整改通报问题。对于区政府办通报的各类网站检查问题,各单位要及时响应、及时整改,按要求反馈整改情况,并加强日常自查,避免问题反复出现。
三、评价方式
1.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采用综合计分法(附件4)进行评价,评价情况由区政府办公室按月报形式进行通报。
2.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所占比例根据当年目标考核指标确定。
四、附则
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试行)》(钟政办发〔2020〕27号)停止执行。
2.本办法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01: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附件02: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
附件03: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栏目年度目标数
附件04: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综合计分规则
附件01:
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管理,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真实、准确、及时,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钟楼形象,促进全区各项工作的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各责任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音像、链接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四条 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门户网站主管部门,负责网站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区电子政务中心具体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组织、协调、培训、考核,对网站信息发布提供技术支持,并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监督各单位在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各责任单位应针对本单位相关栏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集、编辑、发布信息,并对发布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共同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
第二章 信息采集
第五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文件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含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文件(含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全文、摘要或消息稿;如需刊登上述文件全文、摘要或消息稿,应当从《人民日报》、新华社、新华日报等中共中央、省新闻单位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江苏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转载。
第六条 各单位要严格控制网站转载文件、电报的来源。各单位在网站转载其他机关、单位的文件、电报,应当从文件、电报的制发机关、单位官方网站或其授权的媒体转载,严禁从未经授权的网站转载。在转载页面上应当准确清晰标注转载来源网站、转载时间、转载链接等。转载的内容保持稿件原意,不得断章取义或歪曲扩大,不得擅改标题。
第三章 信息审核发布
第七条 网站发布信息应坚持“谁提供、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规定,对拟对外发布的信息要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舆情关,确保对外发布的信息准确、安全。
第八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发布管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责任科室和专门审查人员、保密工作人员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明确信息发布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信息稿件形成后,须经网站信息员、责任科室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分级审核、层层把关(重要信息须经主要领导审核),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发布。
第九条 网站信息审核的重点内容包括:
(一)保密性审查
各单位要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规定,严禁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内容,特别要对涉及三安全一稳定(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以及重点领域(重大基础设施、政府采购、科技创新、金融数据、能源资源、国防军工、外事等)的信息内容审慎把控。对本单位不能确定其能否在网上公开时,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报送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进行审查和确定。
(二)内容表述审查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发布内容表述审查,杜绝出现错别字、禁用语、敏感词、不规范用语,慎重审查涉及舆情或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信息,涉及公民隐私(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健康状况、金融账户等)的信息应进行脱敏处理,各类统计数据应确保内容准确、逻辑一致。
(三)格式规范审查
各单位要规范信息发布格式,确保发布时间、产生时间、信息来源、主题、体裁、组配分类、红头标题、文号等各类要素准确,注意文字、图片、表格排版,杜绝出现死链、暗链、错链等问题,上传信息一般不能以纯附件形式上传。
第十条 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必须遵守如下原则:
1.不发表对国家不利的政治性新闻信息;
2.不发表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内容;
3.不发表涉及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的信息内容;
4.不发表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内容;
5.不发表涉及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社会公共道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内容;
6.不发表其它任何反动、富有煽动性的信息;
7.不上传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含有受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图像、照片、软件或其他资料的文件,除非已拥有或控制着相应的权利或已得到所有必要的同意;
8.不上传含有病毒、特洛伊木马、蠕虫等的文件或其他任何可能破坏他人电脑运行或他人财产的类似软件或程序;
9.不发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要求的信息。
第四章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加强网站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按要求及时更新维护责任栏目,定期清理过期作废信息,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台账存档。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配合做好网站安全管理,网站信息员和审核员应增强密码保护意识,妥善保管网站后台账号和密码,密码设置应为强口令并定期更新;原则上,只能在本单位计算机终端上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传信息,不得使用网吧、商务中心等外部电脑上传信息,用于发布信息的应加强安全防护,及时更新杀毒软件的病毒库,保证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运行。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区政府办公室定期对网站发布信息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相关单位应及时整改,检查及整改情况纳入网站内容保障评价。
第十四条 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泄密、不良信息传播、或引发负面影响的单位及个人,严格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02:
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
序号
|
类别
|
栏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工作要求
|
1
|
走进钟楼
|
钟楼简介
|
档案局
|
1.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2.根据实际情和变动情况及时将更新内容报送至区政府办。
|
钟楼实力
|
统计局
|
钟楼民生
|
钟楼生态
|
钟楼文化
|
区委宣传部、文体旅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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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年鉴
|
档案局
|
钟楼印象
|
区委宣传部
|
2
|
新闻中心
|
钟楼要闻
|
区委办、政府办、
区委宣传部
|
1. 每周至少更新内容1条;
2. 严格加强信息发布审查;
3. 杜绝严重错别字、虚假或伪造内容以及反动、暴力等内容;
4. 杜绝错链、死链、暗链。
|
部门动态
|
各相关单位
|
基层信息
|
经开区、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
政声传递、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政府办
|
政声传递自动抓取,政府网站工作报表每年定期更新。
|
3
|
政务公开
|
板块、部门
政府信息公开
|
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
各街道,区政府组成部门
|
1.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概况,有变动即更新;如无变动,也建议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2.信息公开年报,一年更新一次(次年1月底前);
3.政策法规,每5个月更新一次;
4.计划总结、规划计划,每5个月更新一次;
5.业务工作,每50天至少更新一次;
6.其他,每50天至少更新一次。
7.部门根据实际增设专栏,动态信息类每1周至少更新一次,其他类每5个月至少更新一次。
|
法定主动公开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发改局
|
及时、规范公开本级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标准。
|
规划信息
|
“十四五”规划
历史规划
|
政府办
|
集中公开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及历史规划信息。
|
专项规划
和区域规划
|
政府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集中公开专项规划及区域规划信息。
|
统计信息
|
统计局
|
每月公开经济运行主要指标统计信息。
|
许可/处罚/强制
|
依据公示
|
行政审批局
|
链接到“江苏政务服务网-钟楼旗舰店”;链接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政府办。
|
结果公示
|
发改局
|
链接到“双公示”平台,链接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政府办。
|
3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财政信息
|
预决算公开
|
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及时公开本单位年度预算、决算,发布时间参照财政局发布的时间或者省预决算平台上的发布时间。
|
债务信息
|
财政局
|
1. 及时公开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策文件、服务指南、监督检查等信息。
2. 有月报类信息的栏目,需每月更新;其他栏目至少每50天至少更新一次。
3. 根据国家、省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要求调整完善栏目内容。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财政局
|
重点领域
|
政府采购
|
财政局
|
重大项目
|
发改局
|
涉农补贴
/扶贫攻坚
|
农业农村局
|
养老服务
|
民政局
|
社会救助
/公益事业
|
民政局
|
义务教育
|
教育局
|
乡村振兴
|
农业农村局
|
公共文化服务
|
文体旅局
|
医疗卫生
|
卫健局
|
社会保障
|
人社局
|
稳岗就业
|
人社局
|
3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重点领域
|
环境保护
|
生态环境局
|
1. 及时公开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策文件、服务指南、监督检查等信息。
2. 有月报类信息的栏目,需每月更新;其他栏目至少每50天至少更新一次。
3. 根据国家、省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要求调整完善栏目内容。
|
安全生产
|
应急管理局
|
食品药品
|
市场监管局
|
质量监督
|
市场监管局
|
应急管理
|
应急管理局
|
疫情防控
|
卫健局
|
助企纾困
|
政府办
|
依申请公开
|
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
各街道,区政府组成部门
|
1. 及时处理线上、线下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对居民提出的申请进行答复;
2. 积极协助办理区政府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供清晰、准确、全面的协办意见。
|
4
|
政务服务
|
江苏政务服务网
|
行政审批局
|
1.网站无空栏目、要素齐全;
2.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内容准确、表格和附件下载链接可用。
|
6
|
政民互动
|
区长信箱
部门信箱
网上信访
|
信访局
各相关单位
|
1.及时查看部门信箱,确保网民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得到有效答复,避免出现推诿、敷衍等现象;
2.每月有信件、留言等信息;如确实没有,需在栏目显著位置注明“X月X日—X月X日无信件、留言信息”。
|
6
|
政民互动
|
意见征集
|
各相关单位
|
1. 根据年度目标任务数,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积极谋划栏目制作计划,认真准备栏目素材内容,经区政府办审核后,发布到相对应栏目。原则上不允许年底突击完成任务。
2. 意见征集、民意调查结束后,及时形成反馈结果,并发布到相对应栏目并做好双向关联。
|
民意调查
|
结果反馈
|
热点回应
|
新闻发布会
|
在线访谈
|
网上直播
|
7
|
友情链接、
专题专栏
|
钟楼人大
|
人大办
|
1. 平台可用,链接如有变动需及时报区政府办;
2. 动态类信息每周至少更新一条,内设每个栏目更新及时,符合规范要求;
3.杜绝严重错别字、虚假或伪造内容以及反动、暴力等内容。
|
钟楼政协
|
政协办
|
钟楼党建
|
组织部
|
各专题专栏
|
各相关单位
|
信息更新及时,动态信息类每七天至少更新1条,其他类每月至少更新1条。
|
附件03:
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栏目年度目标数
栏目
单位
|
在线访谈
|
民意调查/
意见征集
|
热点回应
|
专题专栏
|
网上直播/
新闻发布会
|
各板块
|
钟楼经济开发区、高新园(邹区镇)、北港街道、新闸街道、五星街道、永红街道、西林街道、南大街街道、荷花池街道
|
——
|
1
|
1
|
——
|
1
|
党群部门
|
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总工会、妇联、团委、残联、红十字会
|
——
|
1
|
1
|
1
|
——
|
政府部门
|
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旅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信访局、地方金融局
|
1
|
1
|
1
|
1
|
1
|
垂管部门
|
钟楼公安分局、钟楼生态环境局、钟楼医保分局、钟楼税务局、钟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1
|
1
|
1
|
——
|
——
|
注:重点栏目年度目标数将根据每年网站建设重点方向适时调整。
附件04:
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综合计分规则
录用/检查层级
类别
|
省
|
市
|
区
|
备注
|
重点领域月报类信息
|
10分/篇
|
5分/篇
|
——
|
每月按时报送的,年底另行加分。报送率达100%的,加10分;达80%的,加5分;报送率低于30%的,扣5分。
|
约稿信息/投稿信息
|
10分/篇
|
5分/篇
|
——
|
|
重点栏目
|
年度目标数
完成情况
|
截止到12月15日,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扣10分。
|
在线访谈
|
30分/篇
|
20分/篇
|
——
|
|
在线调查
|
20分/篇
|
10分/篇
|
5分/篇
|
到期后未及时发布结果反馈的,取消得分。
|
专题专栏
|
30分/期
|
20分/期
|
——
|
专题专栏上线后,未按要求及时更新的,扣5分/次。
|
热点回应
|
20分/篇
|
10分/篇
|
5分/篇
|
|
意见征集
|
30分/篇
|
20分/篇
|
5分/篇
|
到期后未及时发布结果反馈的,取消得分。
|
重点栏目
|
政策解读
|
——
|
文字10分/篇;
图文、视频20分/篇
|
——
|
文件印发20个工作日内报送,否则不得分。
|
网上直播
|
30分/期
|
20分/期
|
——
|
|
新闻发布会
|
30分/期
|
20分/期
|
——
|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20分/次
|
-15分/次
|
-10分/次
|
责任栏目保障不到位,发现问题的予以扣分;全年保障到位,未出现问题的,加10分。
|
板块、部门
政府信息公开
|
-20分/次
|
-15分/次
|
-10分/次
|
出现栏目更新不及时、死链错链、错误表述等问题的,予以扣分,未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报告的或问题反复出现的,扣分加倍。
|
依申请公开
|
依申请公开渠道不畅通,未及时处理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的,扣20分/次;未按期答复区政府信息公开协办件的,扣10分/次。
|
走进钟楼
|
各类概况信息
|
-20分/次
|
-15分/次
|
-10分/次
|
未及时提供素材保障栏目更新,在网站普查中出现问题的,予以扣分。
|
互动留言
|
部门信箱
|
-20分/次
|
-15分/次
|
-10分/次
|
为及时答复网友留言,在网站普查中出现问题的,予以扣分。
|
友情链接
|
钟楼人大
钟楼政协
钟楼党建
|
-20分/次
|
-15分/次
|
-10分/次
|
出现栏目更新不及时、死链错链、错误表述等问题的,予以扣分。
|
外链业务平台
|
江苏政务服务网
“双公示”平台
|
-20分/次
|
-15分/次
|
-10分/次
|
链接页面调整未及时告知区政府办,导致链接不可用或出现空栏目的,予以扣分。
|
附件2:
关于《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评价办法(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政务服务的重要载体平台,为进一步提升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性和服务社会的水平,钟楼区政府办公室起草了《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评价办法(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将文件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依据及起草思路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55号)、《关于做好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栏目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常政传发〔2023〕114号)等文件精神,区政府办公室结合网站管理工作实际,在《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试行)》(钟政办发〔2020〕27号)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评价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网站各栏目内容保障要求和各单位责任分工,优化了综合评价计分规则,有利于促进全区各单位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共同支撑维护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更加阳光、透明、亲民的政府形象。
二、主要内容
《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评价办法(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主要由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及附则四部分组成。
1.评价对象。按板块、群团部门、政府部门、垂管部门四类明确了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范围。
2.评价内容。在内容保障方面,明确了区政府门户网站各功能版块及栏目保障的具体要求;在日常管理方面,明确了信息发布审核、栏目更新维护、重点栏目支撑、问题整改等要求。并在相关附件中,细化了规范制度、责任分工、年度任务等内容。
3.评价方式。采用综合计分法进行评价,修订完善里综合计分规则;明确评价情况每月通报,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4.附则。明确了评价办法执行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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