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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常州市发布《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6-09-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创新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方式,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加快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常州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研究制定并于9月1日向社会公布了《常州市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
  为扎实推进常州市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去年常州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率先在全省启动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确定常州公交集团公司和常州交通技师学院为企业新型学徒制首家试点单位,指导公司和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制订学徒培养方案,明确培养模式,确定培养内容等具体事项。先后召开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会和院校座谈会,并在人社部和省厅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常州实际情况,反复研磨,制定常州市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培养对象:企业新招用的员工或去产能企业转岗人员;培养目标:根据企业岗位需求,以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补贴标准:以培养成本为依据,中级工培养期一年,按每人4000-6000元标准补贴申报单位,高级工培养期两年,按每人每年4000-6000元标准补贴申报单位等主要内容。
  方案的下发进一步加大了常州市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机制,深化了校企合作培养方式,也将进一步鼓励和促进企业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满足企业对紧缺技能人才的需求。常州市人社局和各辖市区人社部门将把推动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作为促进技能就业和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方式的重要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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