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用好林业发展专项资金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近日,金坛区获省财政厅下达的2021年度省级林业发展专项资金927万元,其中用于森林资源培育(国土绿化)284万元、用于森林资源管护(生态效益补偿)145万元、用于生态保护体系建设498万元。
金坛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有序拨付资金,加强资金核算和管理,并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使用和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金坛区顺利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林业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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