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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三举措优化提升政府采购效率

发布日期:2023-02-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我市政府采购领域的服务能级,常州市财政局实施“三大举措”优化提升政府采购效率。

一、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与收费,减轻政府采购成本。采购人、代理机构应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采购文件电子模板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制招标文件。自2023年起,将采购文件售价控制在100元并鼓励免费提供电子化采购文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成本降低80%以上,大大降低了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

二、实施政府采购合同在线签订,提升政府采购效率。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网站公示,“交易系统”增设了政府采购合同在线签订功能。实施采购合同在线签订,大大缩减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工作量,实现了合同签订见证“不见面、零距离、立即办”,进一步降低了供应商的交易成本,缩短了办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开展在线履约验收评价,加强采购履约监督。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及时组织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履约验收资料并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星级评价。一方面督促采购人强化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履约验收行为,促进供应商自觉、诚信地履行合同,另一方面履约验收流程更为快捷高效,节约时间成本。实现全市供应商有序竞争,同时也强化了监管效力,促进政府采购更为公开透明,提升政府采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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