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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
发布日期:2013-12-30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从2014年1月1日起,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正式开始。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3年年度。此次经济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底数,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状况。

    这次经济普查与前两次普查相比,发生了两个重大变化。第一,在组织方式上,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登记,其中联网直报单位(即“四上”单位),以年报数据代替普查数据,个体经营户采取抽样调查推断数据。第二,在调查手段上,首次全面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和电子地图,实现普查数据采集、报送、处理等手段的自动化、电子化,对所有普查对象(包括个体经营户)都要进行手持PDA现场GPS定位,其中对法人单位还要拍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连同采集的单位基本信息与数据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数据库终端平台。

    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市6000多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确定坐标,核实普查对象基本信息,拍摄相关证照,采集数据,利用无线网络报送到指定的服务器。

    普查登记开始后,全市各级普查机构人员要沉到基层一线,通过参与过程、进度报送、组织督查等方式,从一张表、一组数入手,严格把关,全力保证普查登记质量。从源头抓起,各级普查办人员要参与普查过程、跟踪普查登记,做到问题早发现、数据早判断、差错早更改,对填报数据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开展指导。建立普查登记进度分层报送制度,按时完成普查登记工作。

    市、县两级普查机构要在数据采集平台上,已入库的普查数据,做好相关审核工作,及时纠正数据质量问题。在数据相对准确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普查数据的分析工作,重点关注总量与结构的变化。

    组织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单位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比对,细心排查,深入走访,做好查遗补漏工作。在普查员逐一入户登记的基础上,进行名录资料核对,区分对象填报普查台账和工作表,加大查漏补缺的力度,对规范单位基础信息工作进行再一次的梳理,不遗余力地做好后期的查遗补漏工作,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普查内容不丢不缺。

    按照市经普领导小组与市委宣传部再次联合印发的《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阶段宣传活动方案》,重点围绕普查对象、社会公众,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宣传画、广告栏、电子屏、手机短信、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形式多样手段,创新宣传方式,在经济普查登记阶段,再掀宣传高潮,扩大知晓率、提高配合率、确保登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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