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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四个节点”把控审计项目质量

发布日期:2018-05-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5月22日,为进一步规范审计项目开展,常州市审计局大力提升项目质量,召开会议明确从调查了解、方案制定、项目实施及审理把关四个节点进行过程控制,对各个节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业务处室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提高业务水平质量。

一是大力开展审计调查,摸清基本情况。市审计局强调要重视审计调查工作,要求项目进点实施前应开展审计调查,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参加调查了解的人员必须将调查情况与审计组同志进行沟通。结合市审计局印发的《审计专管员制度》制定了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表、组织结构表及运行情况表等调查表格,调查内容涵盖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部门预算执行及重点项目建设等重要内容。要求业务处室结合各自专管对象做好平时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提前为开展项目做准备、打基础。

二是集体会商实施方案,确定审计内容。市审计局进一步明晰方案集体会商措施,重要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需采用办公会议集体会商,一般部门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需报相关处室审核批准,重要部门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需召开会议集体会商。对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内容重点等细节进行论证和探讨,以确定方案是否涵盖了关键内容,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是否满足审计需要。通过会商,提高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中期听取项目汇报,重视过程控制。市审计局要求必须进行阶段性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总结。要求分管领导按照《现场管理办法》要求,不定期深入审计现场,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把控审计风险点。并规定同级审结束后,召开办公会议,所有同级审项目需逐一汇报、集体把关,讨论研究审计发现问题、法律法规条款的引用及处理意见适用性和严谨性。

四是加大项目审理力度,把关项目质量。2018年,进一步加大了审理力度,印发审理意见书,加强对审理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施行二次审理程序,在征求意见稿前审理一次,检查实施方案是否执行、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恰当、审计记录是否规范等内容。在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开展二次审理,重点关注是否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计处理处罚,是否存在应该出具审计决定书而未出具,或者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问题。此外对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审理,审理人员进驻审计实施现场,积极推进现场审理工作,前移审理关口,严格把关审计项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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