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首页 | 发布实录
正文  
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20-10-14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4日上午10:00

发布地点:市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发布人员:庄小涛 常州市人普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局长

                 顾海峰 常州市人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主 持 人:王志新 常州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市政府新闻发言人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记者席

王志新 常州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市政府新闻发言人

      【王志新】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相关情况,很高兴请来常州市统计局局长庄小涛和常州市统计局总统计师顾海峰,下面请庄小涛局长作新闻发布。

庄小涛 常州市人普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局长

【庄小涛】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全国人口普查每十年开展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2020年正在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常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0〕17号),并将人口普查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下,经过各级人口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即将进入正式登记阶段。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普查背景

人口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事关人民生活的改善,事关城镇化发展进程,事关现代化建设的全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在新时期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完成好人口普查工作,摸准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并进一步分析和研判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老年人口规模及老龄化等趋势,对于市委、市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我市五大明星城和“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有着重要的参考作用,对进一步改善宏观调控和完善宏观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等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安排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为:普查标准时点在我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我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内容为:通过全面调查的方法采集调查对象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信息。

普查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2020年10月底以前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开展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进行户口整顿和摸底调查,做好普查宣传等。2020年11月至12月为普查登记阶段,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或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结合行政记录和大数据进行比对复查,开展事后质量抽查。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为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主要工作是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评估,发布主要数据公报,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普查数据等。

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特点

与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本次普查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特点:一是普查内容增加了公民身份号码。这是普查内容最核心的改变,实现普查数据与部门行政记录的关联打通,对于提高数据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二是全面采用了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数据采集手段从六人普的由普查员填写纸质普查表,通过光电录入逐级上报数据,改为七人普的由普查员使用电子设备采集,实时直接上报数据,进一步提高数据采集和处理效能。三是增加了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的登记方式。这次普查将倡导普查对象通过智能终端和微信小程序联网进行自主填报,为普查对象提供更多选择和便利。四是加大了对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的应用。依据公民身份号码,将普查登记数据与部门个体数据进行比对,解决现场登记中人口的漏报问题。

四、普查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常州市人普办积极履行牵头职责,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扎实开展普查前期准备,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一是“三落实”部署到位。2月初市级层面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26个成员单位参与的领导小组。5月底,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普查机构组建工作,人员与经费得到全面落实与保障。二是制度规范到位。市人普办高度重视顶层设计与操作规范,除按普查要求制定常规制度外,还结合普查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并且较早地出台了《普查数据保密制度》和《普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高效、有序、安全推进人口普查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试点推进到位。顺利完成省人普办在金坛区开展的部门资料利用专项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在金坛区西城街道翠园社区开展的市级综合试点,注重试点全过程问题梳理与解决,为开展普查登记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四是“两员”选聘到位。严格按照“两员”(即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原则和要求,全市共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约2.5万人。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分期分批开展业务培训,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同时组织“两员”参加全国统一的在线学习和考试,确保“两员”能力适应普查需求。五是业务准备到位。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努力克服行政区划调整的影响,严格按普查方案要求开展普查区划绘图,全市共划分普查区1061个、普查小区约2.4万个,并绘制电子地图,详细标注了建筑物,达到了“不重不漏”工作要求,为普查摸底和正式登记奠定了坚实基础。六是宣传发动到位。联合市委宣传部印发了《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充分结合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开设“人口普查地铁专列号”,举办“道德讲堂人口普查专题活动”,注重面向普查对象的宣传发动,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步发力,全面铺开立体、滚动、持续的人普宣传报道。

各位媒体朋友,开展人口普查,需要我们每个公民的支持配合,“大国点名,没你不行”,只有大家的理解支持,才能确保人口普查一个都不少。普查工作更离不开广大媒体的宣传,真诚期望广大媒体朋友们,通过运用大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全媒体的宣传手段,积极营造良好的人口普查氛围。

谢谢大家!

【王志新】

谢谢庄小涛局长的介绍,下面请媒体朋友们提问。

常州日报记者提问

【常州日报】

人口普查时点越来越近了,请问顾主任,普查对象要做好哪些配合工作?

顾海峰 常州市人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顾海峰】

根据普查计划安排,从10月11日起,我们已经开始入户开展摸底调查,主要是用于编制调查底册,同时发放《致广大住户的一封信》和告知正式登记要求,开展进一步的普查宣传。每个公民、市民作为普查对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地回答普查项目信息。在普查员入户登记前,普查对象需要准备好身份证件,提前了解外出家庭成员的现住地址等信息,等待普查员上门登记。这次普查首次尝试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方式,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则在普查员入户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账号信息,按照自主填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信息,如果自主填报不成功,普查员还会再次上门进行普查登记。如果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人口普查对象如果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所以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中吴网记者提问

【中吴网】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对个人信息的意识都很强,刚才您提到普查需要提供不少个人资料,大家可能会担心泄露个人信息,请问庄局长,如何消除大家的顾虑?

【庄小涛】

我们严格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普查实施方案进行普查,并将依法普查贯穿全过程。有一些普查对象担心个人资料可能会泄露,可能会成为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从现实来看,可以理解,说明我们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很强。但我这里可以明确告诉大家,没有必要担心信息泄露。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也规定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单个人口普查对象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泄露和提供,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对于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单个普查对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此次普查过程中,我们将组织全市普查员签订保密协议,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提供,更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如果普查对象发现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有违反规定的地方可以举报。请大家大力宣传,消除广大普查对象的顾虑,积极参与人口普查,如实提供普查信息。

【王志新】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再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