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关系千家万户,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现将《钟楼区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及建议。如有意见及建议,请于2023年6月5日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至钟楼区城管局。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吕卓慧
联系电话:0519-81986005
邮箱:czzlcg@126.com
地址:钟楼区星港路88号钟楼区人民政府401办公室
附件1:《钟楼区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钟楼区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钟楼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6日
附件1:
钟楼区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1〕58号)、《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苏垃分联〔2022〕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城管〔2022〕95号)、《常州市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为行动指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动员各方力量,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构建“管行业就要管分类”的工作机制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垃圾分类工作格局,建立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实效,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532”发展战略落地落实。
二、工作目标
2023年,以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四分类”为导向,建成区范围内,居民小区和单位实现“四分类”设施全覆盖;以优化源头垃圾分类设施为抓手,全面推进“三定一撤”达标小区建设,年内完成达标小区建设104个,建成区达标小区覆盖率≥75%,农村新增垃圾分类示范村1个;以提升垃圾分类成效为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20%,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80%。实现全区垃圾分类体系更加完善、垃圾分类链条有效运转、垃圾分类氛围更加浓厚、垃圾分类成效有序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习惯培养
1.基层发动。落实垃圾分类党建引领机制和区、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家庭五级联动机制。区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区级垃圾分类联席会议,进行垃圾分类政策解读、典型推荐活动。镇(街道)每季度不少于2次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的活动。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每月至少研究1次垃圾分类工作,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在城市社区持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形成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引导村(社区)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统筹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灵活运用“红黑榜”、“时尚榜”、“示范户”等引导机制,将居(村)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推动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健全社会服务体系,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区委组织部、民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团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发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开发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2.社会宣传。围绕垃圾分类工作重点,明确垃圾分类宣传口径,更新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加大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在公园广场、商业综合体、菜市场等公共空间展示垃圾分类宣传图片或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片,公益广告中垃圾分类占比不低于10%。积极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每季度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不少于2次。结合达标小区建设,持续开展入户宣传,每季度入户宣传居民户数不低于建成区居民总户数的25%,推动居民将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开展层级培训,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业务骨干、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督导人员、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分类业务工作能力。(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城管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学校教育。大力开展分类知识普及,在学校落实垃圾分类“五有”建设。有课本:配套市级编印出版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有课堂: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日常课堂教学。有活动: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学生家庭参与垃圾分类。有队伍:建立以青少年等为主的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全区范围的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每季度不少于2次。有典范:结合各类创建活动,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绿色学校”、“文明校园”等创建内容中,评选垃圾分类典范学校。(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主题宣传。融合各类主题节日,结合线上线下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七走进”系列活动(进社区、机关、学校、公园、企业、村庄和广场),开展全区范围的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每季度不少于2次(附件3-3)。充分发挥垃圾分类宣教中心的宣传阵地作用,依托科普基地开展常态化垃圾分类互动实践活动。(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教育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作推动
1.设施到位。建成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亭均要按“四分类”要求设置投放设施和宣传标识,同一小区投放设施(如垃圾桶大小、颜色、标识)要相对统一。
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实现垃圾“四分类”设施全覆盖,做到集中投放设施到位、宣传引导标识到位。
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大型企业垃圾四分类设施全覆盖工作有效推动。根据员工数量、员工工作性质、工作场所布局特点等因素确定,至少设置1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集中存放场所,做到集中投放设施到位、宣传引导标识到位。
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商户应按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并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集中存放的垃圾收集点,宣传引导标识到位,专人管理。
大型综合体、商场、文化娱乐场所、沐浴与美容场所、文化交流与会展场所、体育竞技与游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应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有餐饮单位、食堂或集中供餐服务的公共场所应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符合规范,分类标识正确。
道路两侧人行道以及公交站台、广场绿地、社会停车场等区域的出入口附近应设置果壳箱。果壳箱箱体分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并在箱体表面喷涂或张贴符合规范的分类标识。
农村地区要按四分类设施设置标准加快配齐统一的投放设施。
(区教育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达标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推进机关、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宾馆饭店、超市商场、公共场所等行业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纳入“无废学校”、“绿色商场”、“无废景区”、“无废酒店”、“无废医院”、“无废机关”等创建中。
新建小区要按规划要求同步配套建设集中投放收集点(清洁屋等),老旧小区改造时有条件的要同步增建满足要求的集中投放设施;在小区内主要活动场所、主出入口、人行主通道任一地点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展示垃圾四分类基本情况、分类种类、分类投放点布局图、分类收运方式、投诉举报、垃圾分类知识等。且小区出入口均需安装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导视图。
建成区范围内,新增达标小区104个,对照《江苏省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修订版)》,以“四分类+三定一撤”为基本要求和“硬件齐、管理强、效果优”为标准,推进达标示范创建。所有达标小区因地制宜通过建设清洁屋、改造和利用现有分类亭、流动收集车等方式设置集中收集投放点,同时根据需要可设置部分误时投放点,减少分散式投放带来的污染,逐步形成“房、亭、车”相结合的集中投放收集模式。达标小区均要实现楼栋单元撤桶,按便民、利管、易投放的原则合理设置集中投放收集点,并配备相应的便民服务设施,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居民可将日常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个类别,在家分好类后,在指定时间投放到就近的集中投放点,投放点配备分类督导员,指导居民准确分类。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垃圾分类质量,农村新增垃圾分类示范村1个,统一分类设施标准和管理要求。
(区教育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农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分类收运。按照《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规范》要求,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管理,在住宅小区内探索由镇(街道)、村(社区)、物业、第三方机构等为主体的运行模式,对居民进行宣传督导,对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对垃圾进行分类运输。以区为单位选择由一个主体进行规模化运行。一是开展环卫收集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统一规范前端垃圾分类收集车的外观、标识、编号,配足配齐不同种类的收集车辆。二是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实现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确保收运能力、收运频次与分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坚决杜绝分类垃圾混收混运。积极探索“公交式”收运、流动定时收运、预约收运等新模式,提高收运保障能力。三是进一步健全可回收物收集点、回收站、分拣中心全链条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两网融合”。年内试点2处低值可回收物(废玻璃)中转场,并配套健全收运体系。(区发改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行业行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部办公场所不使用一次性杯具,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
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有序推进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相关部门设计顾客提醒标识,相关场所在醒目位置张贴,经营服务人员开展常态化提醒。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邮政快递网点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逐步推行同城快递包装材料重复利用,积极应用“共享快递盒”、可复用冷藏快递箱等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到60%。
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在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光盘行动”。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上市。
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或提供可降解替代品。
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房,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
(区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督导提高
认真落实《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坚持区、板块联动,强化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引导工作,严肃查处分类过程中的乱投乱放等违规违法行为,重点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住宅小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标准修订为契机,完善垃圾分类长效考评标准,创新考评方式,拓宽考评范围,提高分值权重,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日常管理责任,考评得分纳入镇(街道)季度和年度城市长效综合考评得分。实施综合评估,重点围绕目标任务、运行管理、工作成效等方面,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个性指标体系。
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垃圾分类定期督查检查和通报,每季度对行业部门至少组织1次督查,每年度开展1次总结,切实形成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
(区教育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实施高位协调
充分发挥钟楼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区垃分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攻坚的工作合力。各地各单位结合本方案目标任务清单(附件3-1、3-2),出台年度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进度和责任分工,对阶段性可快速提升的工作,短期内要取得阶段性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并落实相关工作机制。
(二)加大资金保障
区、镇(街道)按照政府事权划分,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监管的经费。垃圾分类费用要侧重支持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及分类宣传督导等方面。各级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要求,规范使用各级垃圾分类专项经费。
(三)健全工作机制
区垃分办组织镇(街道)以及区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制度,建立月度台账报送制度,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要求,每月及时报送相关工作台账,以便区垃分办及时汇总上传至住建部垃圾分类评估填报系统;建立季度总结制度,各地各部门对照附件3-2的目标任务要求落实工作举措,并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展。
附件3-1:钟楼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分解表
附件3-2:钟楼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3-3:钟楼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计划表
附件3-1:
钟楼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分解表
序号
|
镇(街道)
|
达标小区
|
示范村
|
1
|
邹区镇
|
|
1
|
2
|
北港街道
|
18
|
|
3
|
新闸街道
|
9
|
|
4
|
五星街道
|
15
|
|
5
|
永红街道
|
32
|
|
6
|
西林街道
|
8
|
|
7
|
南大街街道
|
11
|
|
8
|
荷花池街道
|
11
|
|
合 计
|
104
|
1
|
备注:1. 实际完成数量不少于本表下达的数量。
2. 达标小区由区城管局组织实施,示范村由邹区镇组织实施。
3. 示范村以行政村为创建单元。
4. 达标小区应具备分类垃圾计量数据实时采集与上传功能,数据应通过互联网设备直接接入市级分类平台。
附件3-2:
钟楼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名称
|
目标内容
|
主要责任单位
|
完成期限
|
1
|
习惯培养
|
落实垃圾分类党建引领机制和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联动机制,开展垃圾分类联动会议、活动每季度不少于2次;基层党组织每月至少研究1次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的活动。
|
镇(街道)、区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2
|
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灵活运用“红黑榜”、“时尚榜”、“示范户”等引导机制,将居(村)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推动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
|
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3
|
引导社区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镇(街道)定期组织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以生活垃圾为载体,在城市社区持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形成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
|
镇(街道)、区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4
|
习惯培养
|
健全社会服务体系,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
镇(街道)、总工会、团委、妇联等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5
|
|
根据统一宣传口径,更新宣传资料。加大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公益广告中垃圾分类占比不低于10%;开展全区范围的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每季度不少于2次,依托垃圾分类科普基地开展常态化互动实践活动。
|
镇(街道)、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文明办)、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6
|
|
持续开展入户宣传,每季度入户宣传居民户数不低于建成区居民总户数的25%
|
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7
|
|
开展垃圾分类层级培训
|
镇(街道)、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8
|
|
将垃圾分类融入日常教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建立青少年为主的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全区范围的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每季度不少于2次,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绿色校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
|
区教育局
|
全年
|
9
|
工作推动
|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共机构和车站等窗口单位实现垃圾“四分类”全覆盖,其他企业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有效推动,农村地区要按分类设施设置标准加快配齐统一的投放设施。
|
镇(街道)、区教育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3年6月
|
10
|
|
加大垃圾分类行业管理力度,推进机关、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宾馆饭店、超市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等行业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纳入“无废学校”、“绿色商场”、“无废景区”、“无废酒店”、“无废医院”、“无废机关”等创建中。
|
区教育局、交通执法大队、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11
|
|
建成区住宅小区均要按“四分类”要求设置投放点、投放设施和宣传标识,同一小区投放设施如垃圾桶大小、颜色、标识要相对统一。
|
镇(街道)、区住建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3年4月
|
12
|
工作推动
|
以“四分类+三定一撤”为基本要求和“硬件齐、管理强、效果优”为标准,推进达标示范创建,全区建成区新增达标小区104个。
|
各街道、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3年9月
|
13
|
|
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垃圾分类质量,统一分类设施标准和管理要求,农村新增垃圾分类示范村1个。
|
邹区镇、区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3年11月
|
14
|
|
按照《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规范》要求,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管理,在住宅小区内探索由乡镇(街道)、社区、物业、第三方机构等为主体的运行模式,对居民进行宣传督导,对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对垃圾进行分类运输。
|
镇(街道)、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15
|
|
开展环卫收集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公交式”收运、“一站式”转运。
|
镇(街道)、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16
|
工作推动
|
试点2处低值可回收物(废玻璃)中转场,每座中转场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并配套健全收运体系。
|
镇(街道)、区城管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17
|
|
进一步健全可回收物收集点、回收站、分拣中心全链条体系,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两网融合”。
|
镇(街道)、区发改委、城管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18
|
|
绿色办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部办公场所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
|
区机关事务
管理中心
|
全年
|
19
|
|
限塑:落实国家有关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规定,制定《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协同推进全市塑料污染治理。
|
镇(街道)、区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20
|
工作推动
|
限一次性用品使用: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或提供可降解替代品。
|
区文广旅局
|
全年
|
21
|
|
光盘行动: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在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光盘行动”,多渠道开展反餐饮浪费宣传、引导餐饮企业开展光盘行动,推动行业自律。
|
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22
|
|
净菜进城: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上市。
|
区商务局
|
全年
|
23
|
|
建筑垃圾减量: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房,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
|
区住建局
|
全年
|
24
|
督导提高
|
区、镇(街道)联动开展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定期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引导工作,严肃查处分类过程中的乱投乱放等违规违法行为,按月度汇总执法情况,按季度印发检查通报。
|
镇(街道)、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25
|
|
完善垃圾分类长效考评标准,拓宽考评范围,敦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日常管理。
|
区城管局
|
全年
|
26
|
督导提高
|
实施综合评估。区垃分办对镇(街道)和区各行业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考核1次,并印发考评通报,考评结果纳入钟楼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环卫专项考核成绩,并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工作考评指标体系。
|
区城管局
|
全年
|
27
|
|
涉及“源头减量”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需建立常态化检查通报机制,每季度对行业部门至少组织1次源头减量或垃圾分类工作督查,每年度开展1次总结。
|
镇(街道)、区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28
|
|
年内新增达标小区应实现“三定一撤”投放点计量数据实时接入市级平台。
|
镇(街道)、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3年10月
|
29
|
工作要求
|
出台年度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进度和责任分工。
|
区政府办
|
2023年4月
|
30
|
|
适时召开联席会议。
|
区城管局
|
全年
|
31
|
工作要求
|
区、镇(街道)按照政府事权划分,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监管的经费。
|
镇(街道)、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32
|
|
建立月度台账报送制度,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要求,每月及时报送相关工作台账,以便市垃分办及时汇总上传至住建部垃圾分类评估填报系统。
|
镇(街道)、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发改局、工信局、教育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委、区妇联、区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每月末
|
33
|
|
建立季度总结制度,各地各部门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展
|
|
全年,每季度末
|
1、垃圾分类达标小区按照《江苏省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修订版)》(苏建函城管〔2021〕484号)、《常州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常城管〔2021〕67号)执行,且评分≥95分。
2、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按照《常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评估标准(试行)》(常垃分办〔2022〕8号)执行。
附件3-3:
钟楼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计划表
活动时间
|
承办单位
|
建议结合内容
|
具体要求
|
四月
|
五星街道
|
世界地球日(4月22日)
|
1. 活动目标:引导市民养成分类习惯,助力升分类成效提升;
2. 宣传内容:围绕2023年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动态、法规制度、分类知识宣传;
3. 活动形式:融合各类主题节日,结合线上线下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七走进”系列活动(进社区、机关、学校、公园、企业、村庄和广场);
4. 工作要求: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同步开展活动报道;报送活动方案、活动记录、媒体宣传链接等宣传活动资料。
|
五月
|
新闸街道
|
劳动节
|
六月
|
北港街道
|
世界环境日(6月5日)
|
七月
|
永红街道
|
建党节
|
八月
|
西林街道
|
建军节
|
九月
|
区城管局
|
中秋节
|
十月
|
南大街街道
|
国庆节/城管开放日
|
十一月
|
荷花池街道
|
感恩节
|
十二月
|
邹区镇
|
圣诞节
|
附件2:
关于《钟楼区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出台《钟楼区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制和协同管理机制,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分类设施建设,推动群众习惯养成,持续提高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
一、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为行动指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动员各方力量,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构建“管行业就要管分类”的工作机制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垃圾分类工作格局,建立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实效,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532”发展战略落地落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四分类”为导向,建成区范围内,居民小区和单位实现“四分类”设施全覆盖;以优化源头垃圾分类设施为抓手,全面推进“三定一撤”达标小区建设,年内完成达标小区建设104个,建成区达标小区覆盖率≥75%,农村新增垃圾分类示范村1个;以提升垃圾分类成效为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20%,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80%。实现全区垃圾分类体系更加完善、垃圾分类链条有效运转、垃圾分类氛围更加浓厚、垃圾分类成效有序提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