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为什么要开展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和示范创建这项活动?
答:开展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和示范创建活动,主要目的助力常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加快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标准体系宣传推广和普及应用,进一步提升全市畜牧业生态环保安全、动物防疫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全市畜牧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2、问: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和示范创建工作有何依据吗?
答:这项工作,主要是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和江苏省农委《关于印发生态健康和现代化牧场示范创建“3321”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相关部署开展的。
3、问:这项活动主要有哪些工作内容?
答:一是制定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规范;二是组织开展培训教育,示范、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三是组织开展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组织评比验收,选树一批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典型。
4、问:哪些单位可以开展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
答:依照省农委规定,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畜种包括生猪、肉禽、蛋禽、奶牛、肉羊、肉鸽、肉兔、鹌鹑等8类,规模标准是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肉鸡和肉鸭年出栏4万只以上,蛋鸡和蛋鸭存栏1万只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羊出栏300只以上,肉鸽年出栏5万只以上,肉用鹌鹑出栏10万只以上,蛋用鹌鹑存栏5万只以上,肉兔年出栏2万只以上。市级将依照常州市畜牧生态健康养殖基地(场)现场考核评分标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对通过考核的单位推荐省级评定,经过省农委评定且公示无异议的即视为创建成功。对之前已经创建成为示范场、当年到期的养殖场,可以申请复验,复验流程等同创建。
5、问:畜牧生态健康养殖基地(场)现场考核有何具体要求?
答:首先养殖场必须进行养殖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通过当地农业、环保等部门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江苏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要求》进行的检查认定,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养殖用地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
创建养殖场须选址布局科学、养殖设施配套、饲养品种优良、饲养规模适度、养殖工艺先进、动物防疫安全、投入品使用规范、粪污治理有效、生产管理规范。
6、问:创建活动有上报的时间节点吗?
答:今年9月底前,各地组织技术骨干,深入实地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创建服务。
10月各辖市、区农林(业)局组织对当年规模养殖场生态健康养殖规范应用情况进行考评。
11月市农委组织对新创建示范场验收、当年到期的示范场复检,对各辖市区考评合格的生态健康养殖基地(场)进行抽查,并于11月30日前上报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
7、问:推广应用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是怎么开展的?
答:各地从2018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清单中遴选治理达标的规模场(生猪存栏200头以上,家禽存栏1万只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肉牛存栏100头以上,其它畜种规模依猪当量测算)中,遴选30%的规模场,开展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和管理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规程的宣传贯彻和技术指导服务,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信息推送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促进技术规范进场入户,让规模养殖场户真正树立生态健康养殖理念,自觉应用生态健康养殖技术,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8、问:这项活动有何主推方向?
答:鼓励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其他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配套流转种植用地,通过“猪-沼-粮”、“畜-沼-果蔬”等循环利用途径或粪便发酵直接还田利用,实现畜禽粪便就近消纳,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农牧结合、循环发展。
推动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生态健康技术推广应用和示范创建。支持龙头企业采用“公司+家庭农场(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带动辐射合作家庭农场及周边养殖场户应用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提高产品档次,将技术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鼓励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养殖户加强利益联结,建立合作经营、技术推广与扶贫开发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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