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是全省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投入使用的第三年,常州财政全面梳理了前两年预算编制的重点难点,总结了相关工作经验,聚焦六个方面支持编好2024年度预算,大力推进实施“532”发展战略,全力保障常州高质量发展。
(一)资金统筹更有力。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减少交叉重复安排。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的规定,推进重点科目资金统筹使用。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加强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优先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对新增支出事项,优先通过优化单位支出结构、盘活部门存量资金等方式予以安排。项目跨年度实施的,应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分年度编制预算。
(二)支出结构更科学。坚持“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大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支持实现稳增长、促发展、兜底线等政策目标。按规定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专项收入专款专用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支出。合理安排年度预算资金,对连续结转规模较大的,减少当年预算安排。始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规模,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
(三)执行控制更严格。一是深化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改变“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加强监督结果运用,将巡视、审计、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结果作为调整优化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对查出问题较多、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予以压减并调整使用方向,直至取消专项资金。二是着力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年度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也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出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支出,同时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将“三公”经费管理等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四)项目库管理更全面。推进预算支出项目常态化储备,新增入库项目要有充分立项依据,集中反映部门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体现市级支出责任。认真做好项目库维护,对实施周期内的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实施完毕的项目应及时予以终止,因政策调整或形势变化无需继续实施的项目应予以取消,及时做好项目清理。按规定开展项目预算评审,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优化预算资源配置。加强项目排序管理,分清轻重缓急,合理确定项目分年支出计划,强化支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促进跨年度预算平衡。
(五)民生保障更精准。严格落实《关于建立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的意见》(苏办发〔2022〕22号)要求,突出兜底线、补短板导向,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坚决防止一刀切、理想化。加强民生政策事前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确保符合人民群众迫切需求,控制在财政承受范围以内,并与同类地区大体平衡。科学规划民生政策,加强制度优化整合和政策衔接,着力解决一些领域存在的民生保障碎片化问题。严格落实“事前沟通、事后报备”要求,未经批准,不得新增民生事项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
(六)目标管理更深入。围绕“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要求,推进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深度融合。所有预算单位均需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除人员类和公用经费类项目外,其余项目均需编制绩效目标。新增政府专项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报送,未报送或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不得进入预算审核程序。各部门、单位向所属预算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批复预算或下达资金时,应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调整预算的,应同步报送调整后的绩效目标。持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按规定作为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绩效评价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预算资金配置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任务和高绩效领域倾斜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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