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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发布日期:2019-11-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者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手续。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凭已核定的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网点申领失业保险金,外省、市户籍失业人员到市就业管理中心中心申领失业保险金,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就业创业证》。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于次月起在指定银行按月领取。
失业金审核申报材料:《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三份)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可复印,包括首页和本人所在一页);《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只需提供解除合同前一年的合同);有单位调动并是2007年10月前就业,首次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的,须提供本人档案和老版本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失业金审核经办机构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锦绣路2号1-2号楼1楼C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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