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美丽常州建设,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美丽宜居城市常州样板。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建办〔2019〕326号)、《省住建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苏建办〔2020〕106号)和《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推进美丽常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常发〔2020〕21号),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中国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着力补齐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短板,系统探索集成提升城市美丽宜居品质的方法和路径,创造更为有序包容、更为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为建设美丽常州、建设宜居美丽明星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紧盯老百姓最为关切、最直接、最突出的“城市病”,将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的长远目标与民生实事的落地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全力强弱项补短板,既塑造美丽的“颜值”,又提升宜居的“内涵”。
——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坚持系统思维,综合考量,注重条线专项推进与区域块链集成相结合,正确把握短期目标与长期计划的关系、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整合各类资源,深入创新探索,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实施城市“更新”,持续推动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将个性发展和功能延伸结合,将人文特色与有机更新融合,注重彰显特色魅力。
——多元参与,共建共享。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建立健全政府、社会与公众协同推进机制,纵横联动、协同推进,促进政府与社会的协同互补,增强价值认同,凝聚整体合力,引导各方积极参与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共享建设发展成果。
(三)目标任务
到2022年,全面完成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能推广的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路径、方法和标准,推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系统化、内涵式发展。到2025年,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建成更多可观可感的美丽宜居住区、街区、小城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到2035年,基本达到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标准,基本消除“城市病”,建成地域特色彰显、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美丽宜居示范城市,人民群众能明显感受到城市美丽宜居水平提升所带来的美好生活。
二、主要任务
(一)综合集成改善提升行动
1. 老城厢复兴发展,打造城市“会客厅”。实施老城厢复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打造成“最有常州味”的城市内核。(老城厢复兴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历史文脉”传承行动。充分挖掘浓厚历史底蕴和人文风情,依托世界遗产大运河常州城区段,将青果巷、南市河、盛宣怀故居、夏家大院等历史文化遗存串连成线,形成感知常州城市历史文脉的体验轴。
(2)“第一商圈”提升行动。打造文化宫片区核心商圈,推动南大街业态升级,发挥主力商家龙头优势,进一步提升老城厢“第一商圈”的集聚力和辐射力。
(3)“龙城夜市”点靓行动。创新“大运河-关河”美食观光水上游模式,打响“龙城夜市”老城厢夜间经济品牌,形成“龙城夜未央”的夜间发展生态圈。
(4)“风貌街巷”焕新行动。实施老城厢老旧小区全覆盖提升改造,推动街巷里弄微更新,彰显里弄风情;全线贯通老运河、关河整体滨水景观慢行道,打造里巷亲水空间。
(5)“绣花管理”匠心行动。改善城市家具,系统化设计沿街商铺立面、店招店牌,持续增补公共开放区域,净化美化老城厢视觉空间。
(6)“5A景区”创建行动。系统梳理老城厢旅游资源,实现文旅产品提档升级,同步推动住宿酒店业态升级,按照整体创建5A级景区标准打造老城厢。
2. 住区改善提升,建设美丽宜居家园。聚焦群众生活改善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着力强弱补短,全力提升住区宜居水平。
(1)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优先改造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补足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基础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小区基本功能。系统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宜居住区建设,推动既有住区实施加装电梯、适老化改造、停车设施建设等智能化、便利性改造。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序引入物业运营管理,促进小区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到2022年改造老旧小区120个以上。(市住建局,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专班成员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2)“大板房”专项治理。着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切实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实施“大板房”专项治理。2020年启动董头村二期地块、红庙头地块、妇幼保健医院东侧地块“大板房”异地置换房项目建设,2021年完成主体建设,2022年全面完成异地安置。(市住建局,天宁区、钟楼区人民政府)
(3)绿色社区创建。建立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结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提高社区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到2022年60%城市社区完成创建。(市住建局,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成员部门,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3. 街区改善提升,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服务功能提升、小微空间改造、城市家具优化、全龄友好环境塑造,打造高品质的街区环境。
(1)老城路网优化。落实“窄马路、密路网”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加大次干路、支路、街巷建设改造力度,重点推进一中北路、茶花路、桂花路跨老运河桥等建设,逐步打通新庆路、玉兰路等“断头路”,改造晋陵中路、古村巷,构建老城区道路交通微循环。(天宁区、钟楼区人民政府)
(2)精品街道建设。以城市主要道路(含高架路)及两侧区域、市民主要休闲服务功能区域和市民集中居住区域等为重点,实施全要素规划建设管理,实现道路环境更加整洁、街容街貌更加美观、空间视觉更加靓丽。制定精品街道建设标准,推进武进区、常州经开区“美丽街道”整体塑造,各辖市区、镇(街道)每年打造一批“一路一特色”的精品街道。(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3)街区生态提升。加大公园绿地、景观路、河岸、城市进出口、商业街区、交通枢纽等重要区域绿化建设和功能完善力度,实施中吴大道等城市主要道路增绿工程,开展轨道2号线沿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老运河文化精品路线建设。突出滨水空间塑造与品质提升,建设天宁区龙游河“美丽水岸”,塑造“水城一体”的特色风貌。(市城管局,天宁区、钟楼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4)景观照明优化。融合常州历史文化、地域环境、建筑风格等“基因”,积极推进环城高架沿线、轨道2号线等一批高品质夜景照明工程建设,突出文化,推动照明与运营、旅游融合,营造精美、简约、绿色、安全的夜景环境,促进百姓夜游和街区夜间经济持续发展,彰显“多彩龙城、星耀江南”的城市特色。(市住建局,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4. 小城镇提升,打造城乡融合样板。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围绕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推进小城镇多元发展,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全域美丽新格局。
(1)美丽宜居小城镇试点培育。试点建设溧阳市上兴镇、金坛区薛埠镇美丽宜居小城镇,探索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的标准体系、方法路径。提升城镇功能品质,优化城镇基础设施布局,丰富公共服务内容,推动便民措施落地;开展镇区老旧街区、住宅小区环境整治,打造空间界面景观节点,提升镇区人居环境水平。优化城镇发展空间,保护和发展传统街巷等特色资源;关注群众住房改善需求,保障城乡居民安置,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城乡融合。(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溧阳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小城镇功能完善。加强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持续推动老镇区综合整治改造,不断完善基础配套,塑造特色风貌,补齐发展短板,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开展以“三整治、两提升、一规范”为重点的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持续改善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环境面貌。到2022年全市所有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提升全覆盖。(市住建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城市特色品质提升行动
5. 城市空间设计体系完善。建立以城市设计为技术基础的城市景观风貌设计和管控机制。开展城市设计要素库专题研究,形成《城市设计管控要素查询手册》,探索建立城市设计管理体系。贯彻《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制定城市绿地建设标准,出台新版《常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信用考核计分办法》,规范各类绿地建设。完成新一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城市重要地区,强化绿线管理。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探索建立建筑设计方案联审制度。落实窄密路网理念,优化提升街道空间,编制主要景观路、河道两侧等新建项目绿化导则,以河道、绿地、历史文化为脉,构筑开放便捷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体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6. 城市空间特色建设。制定城市设计三至五年计划,划定城市设计重点地区,有序推进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编制,开展皇粮浜片区、客车厂片区、三角场片区等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加快推进城市生态修复、空间修补,建设高铁新城生态湿地公园和智慧社区公园,打造建筑精品和城市亮点。加快实施以山水为核心的特色地理风貌区建设,推进金坛区新浮水库特色提升。开展古运河风光带保护开发,建设钟楼区古运河玉兰森林廊道,推动历史风貌特色区域公共空间环境整治和更新。打造以大运河(常州段)沿线为节点的特色滨水空间,推进天宁区凤凰新城环岛沿线提升。将历史空间保护与生活功能改善有机结合,建设新北区大运河生态廊道,促进历史空间活化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7. 历史文化保护发展。加强城市历史建筑管理,推动城市历史建筑保护和发展,拓展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完善历史建筑基础数据,形成系统性保护利用的综合策略,探索建立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编制《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管理办法》《常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技术导则》,使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可借。推进焦溪古镇保护和利用,争取纳入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预备名单。(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广旅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8. 建筑品质提升。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传承发展建筑文化,提升建筑设计理念,增强建筑的宜居感知度,满足现代城市宜居需求。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推广建筑绿色节能技术,探索多要素系统合成、多技术集成应用。优化提升建造方式,在保障房、安置房、人才公寓建设中大力推行成品房和装配化装修。开展高品质绿色建筑实践,逐步提升“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推进常州中建熙华雅园1-11号楼项目、常州国展资产高新智汇中心新建项目、常州上品晟庭14-28号楼项目等绿色建筑实践。探索建筑行业“碳中和”有效路径,推进常州高铁新城智慧能源母站项目。支持绿建区打造长三角建筑科技创新中心,切实推进高铁新城绿色宜居城区、武进绿色城区示范创建,加快形成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新态势。(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三)住房保障服务提升行动
9. 住房供应体系完善。建立以居住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市场体系和以政府为主导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的住房保障体系。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形成价格合理、供需平衡、风险可控、预期平稳的健康运行状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住房规划引导,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大力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落实住房租赁税收政策,深化住房公积金应用于房租支付。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加强市场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平台,对市场异动及时提示、指导和预警。完善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制,建立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托管项目进度节点变更审核“一随机、一公示”,试点探索“安居保”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积金中心,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0. 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完善现有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体系,构建进退有序、管理规范的住房保障机制。推行公租房货币化,确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开展环卫行业住房困难职工精准保障工作,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规范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在保家庭的动态监管,打通实物配租家庭的司法腾退途径。优化保障房小区管理服务,提升住区环境品质。2021年完成市区集中建设保障房小区高空抛物监测系统、电梯阻车系统、党建基地全覆盖。(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1. 住房公积金创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发挥住房公积金普惠共享的政策优势,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每年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5000人以上。建立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退出机制,创新完善使用政策,探索研究配套支持政策,2021年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使用政策。提升“智慧公积金”系统功能,编制“智慧公积金”系统功能调整和扩充方案,2022年推广运用,为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便捷服务。(市公积金中心、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管理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四)基础设施改善提升行动
12. 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计划,聚焦污水源头收集和管控,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开展建成区“小散乱”排水专项整治,巩固全市域城乡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多措并举推动水环境综合治理。2021年市区及溧阳市建成区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及管网覆盖空白区,市区建成区5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溧阳市建成区3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2022年全市建成区基本完成“小散乱”专项排水整治,消除“小散乱”不规范排水行为。开展省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城市建设,探索形成低水位运行保障及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成省级试点城市建设。实施市区核心区域混接排口综合整治,对市区东、南、西、北市河、锁桥河、龙游河等河道污水补充截流到位,对河道周边的61个小区雨污水管网进行排查整治,提升区域水环境品质。开展经开区革新河“一河两岸”综合整治,突出生态修复与景观提升结合,打造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样板。(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3. 城市公厕提标建设。持续推进“厕所革命”,以合理化布局、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和便民化服务为目标,着力抓好公厕和旅游厕所建设改造管理,提升公厕建设管理品质,创造整洁环保、舒适温馨的如厕环境。关注女性、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如厕便利性,有序推进人性化便民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到2021年改造提升93座公厕,其中42座设有第三卫生间,6座增加24小时开放厕位,4座设立“环卫工人休息点”,并适当增加“公厕联盟”单位厕所的便民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立完善公厕日常维护保洁长效机制,规范设置公厕标识,增设公厕引导指示牌,增设公厕使用状态灯及除臭设施等智能化服务设施,提升公厕精细化、人性化管理水平。到2021年完成100个公厕引导指示牌设置,24座公厕中设置使用状态灯,21座公厕中设置除臭设施。(市城管局、市文广旅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4. 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编制《常州市持续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完成《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程序。加快推行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建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完成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不断提升日常生活垃圾、城市餐厨废弃物、易腐垃圾处置能力。创新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开展光大环保常州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超低排放与全面开放”双提升工程,垃圾处理厂变身“城市客厅”,促进垃圾治理与居民生活和谐共处。推进可回收物智能回收服务点、中转站、自动分拣厂的合理布点和提升建设,开展天宁区可回收物回收体系项目建设,逐步补齐细分类处理能力短板。加快建立与分类相衔接的投放、收运和处理体系,有效处理分类垃圾,不断提升垃圾协同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市城管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5. 绿色交通建设。开展国家绿色出行示范城市创建,到2022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所有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0%,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50%。建立以轨道交通为骨干、BRT等中运量公交系统为辅助、常规公交为基础、共享交通等其它公共交通为补充的公共交通体系,推动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加强城乡绿道系统建设,推进生态绿道与公共交通的衔接,优化出行环境,构建安全舒适、便捷高效、绿色健康的慢行交通系统。实施交通畅行工程,推进中心城区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化、一体化、规范化建设;建设中心城区交通信号机联网联控平台,推广应用交通信号自适应;加大智能交通科技设施建设,深化交通大数据应用,提升道路交通信息感知、智能控制和出行服务能力,城市“交通健康指数”保持全国同类城市第一方阵。加密有桩共享单车站点,有效衔接公交和地铁,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推进停车便利化工程,有序增加停车泊位供给,每年增加公共停车泊位1万个;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实施分时、错时对外开放;大力推广智慧停车,每年新增接入“智慧停车平台”的停车泊位1.5万个,并将“常州停车”接入“我的常州”APP平台。(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6. 城市绿色照明建设。坚持推进“绿色、智慧、人文”照明建设,科学统筹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建筑景观照明)关系,促进“美丽宜居”理念向城市夜晚延伸。持续推进主城区城市道路LED路灯改造和单灯控制应用,到2021年LED产品全覆盖,到2022年单灯控制全覆盖;持续推动各辖市区在新改扩建城市道路路灯中不断提升LED产品及单灯控制覆盖率。完成《常州市市区多功能灯杆设置管理导则》和《新北区多功能灯杆设置管理导则》编制,科学推动多功能灯杆在全市新改扩建城市道路中的扩大应用。开展“四新”运用,做好住建部《城市照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运维,完成全国城市照明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嵌入5G技术,提升“常州市城市照明综合管理平台”信息化水平,推动“一把闸刀”集中控制建设成果向全市延伸,促进城市照明协调发展。(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五)城市生态改善提升行动
17. 生态绿城建设。统筹推进长江沿岸生态一体化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推动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着力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滨江风光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建设长江、大运河、太湖等江河湖岸防护林体系,开展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深入挖掘沿路、沿河、沿湖、沿村庄以及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区域造林绿化潜力。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实施公园绿地(小游园)、林荫路、沿线道路绿化提升、立体绿化、绿色资源保护、公园满意度提升等六大工程。金坛区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试点,建设综合治理样板区;武进区用好“西太湖”“太湖”资源,打造生态滨湖区;新北区以长江大保护为抓手,建设“一区一带三廊”生态格局;主城区优化提升已建大运河生态廊道工程,建设滨河绿色生态带。(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8.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武进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持续开展以拆建和装修垃圾处置为重点的资源化利用,到2022年实现无害化处置率100%、资源化利用率90%以上,促进绿色和循环经济发展,有效缓解垃圾围城的困境。在棚户区改造、拆迁现场对再生骨料开展就地处置利用,降低运输成本,实现节能减排。(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武进区人民政府)
19. 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全市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绿化废弃物收运和消纳体系,制定《常州市园林绿化垃圾暂行管理办法》,规范建立科学合理的处置技术标准体系,形成集“收集、运输、处置、消纳”于一体的资源化利用运行体制。溧阳市、武进区和新北区建成三个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产出覆盖物和有机质在全市推广应用,其中溧阳市完成处置中心建设、公共绿地实际运用及相关绿地土壤改良的跟踪测试,武进区建设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示范应用、科普宣传和休闲观光为一体、一二三产融合的综合示范园,分期推进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高品质果蔬采摘园、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等项目,新北区建成一座占地约15亩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基地。(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人民政府)
(六)城市治理强化提升行动
20. “党建引领、阳光物业”管理服务模式创新。创新“党建引领、行业指导、基层主抓”的物业管理服务新模式,大力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新体系,形成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组织有机衔接、良性互动、同向发力的物业管理服务联动新机制。2020年全市创建9个省级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示范点、200个市级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示范点,到2022年全市900个住宅小区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联动物业管理服务机制。着眼物业管理标准化和智能化,推动“阳光物业”公共服务智慧建设,开发应用“常州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政府、物业、业主等参与的共商共治共享运行体系。到2022年完成900个住宅小区的推广。(市住建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21. 城市建设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研究指导,把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2021年部署推进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市、区同创,市本级争创首批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2022年推动全域争创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争创国家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奠定基础。加强房屋安全信息化平台使用维护,对城市危险房屋和老楼旧楼持续排查整治。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进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建设管理,完成延陵西路人防综合工程建设。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优化燃气供应场站布局,大力推进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燃气安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将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和运行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保持应急避难设施处于完好可用状态。深入开展危大工程风险管控,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设施权属单位)
22.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智慧应用建设,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依托“智慧城管云脑”,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试点建设。采用“平台+应用”的模式,植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推进平台管理智慧化。搭建“城市运行一网管理”工作体系,集统筹协调、智慧调度、监督考核、综合评价于一体。加强互联互通,纵向对接国家、省平台,联通辖市区平台,横向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市城管局、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被考核单位)
23. 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实践。完善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开展建筑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出台《常州市建筑市场主体失信名单管理试行办法》,开发应用“黑名单”动态管理平台,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主体行为。加强从业企业资格管理,开展资质动态核查,清出不符合资质标准和“僵尸”建筑业企业;规范建筑工程承发包行为,加强合同管理,打击“三包一靠”,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出台《常州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进工程咨询服务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部分政府投资集中建设项目同步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创新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规范工程总承包管理,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出台“建设单位履行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和“加强工程质量安全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的监管措施,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辖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美丽宜居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试点项目的责任单位要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细化落实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全力推动试点工作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积极构建有利于推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的制度体系,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形成统筹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的政策叠加效应。鼓励金融服务创新,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担保、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探索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的多种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对相关领域有稳定收益的项目,积极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加以推进。
(三)严格督导考核。研究制定常州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实行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跟踪检查、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对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四)强化宣传引导。发挥各种媒介的宣传作用,深度宣传推介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不断提高知名度、吸引力和影响力。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民生需求,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推进氛围。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在试点方案制定中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不断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建设美丽宜居常州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常州市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综合试点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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