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新阶段。《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是要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要面向全社会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大力打造全覆盖、立体式、常态化的宣传模式来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创新方法,拓展渠道,提升宣传影响力,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宣传、人人践行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切实抓好贯彻执行。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大力推进《条例》的贯彻执行,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细化实施办法,制定配套文件,逐条分解落实,做到责任全覆盖,落实无盲区,切实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贯彻执行到位。
三是要切实抓好监督检查。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市人大常委会要有计划地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专题询问等方式,全面及时了解《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剖析成因,提出针对性地意见和建议,以督促政府部门更好地依法履职。同时也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鼓励、支持人大代表、新闻工作者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推动《条例》更有效的贯彻实施,切实推动常州的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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